从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事实出发,给予以下建议: 一、同桌喝酒,自己喝饮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的,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最主要的是要看自身是否有劝酒等其他与损害结果有关的行为。 二、常见劝酒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 1、强迫性劝酒 一般来说,喝酒最多的还是自身的主动行为,跟他人的关系不大。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但因该行为毕竟不涉及暴力,法官也只能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内判断劝酒人承担的过错程度。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这在主观上就属于故意,对比与上一种情形过错承担就要更大一些。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义务是责任的前提,如果说我们有护送醉酒者安全回家的义务,那么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怎样才算有义务,一般来说,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这一种情形比较好理解,不是是否能够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都必须严格避免、阻止喝酒的人开车,默许或者积极促使喝酒的人开车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所以说,喝酒有风险,劝酒需谨慎啊!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大多数情况下应由死亡饮酒人自己承担损失。此案与你喝饮料是不相干的,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存在过错。 以下四种同桌饮酒的劝酒情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 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经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然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适宜饮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的造成死亡的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的情形。 4.酒后酒友驾车未劝阻,导致他发生车祸死亡等损害的。 以上就是同桌吃饭、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建议大家在饮酒时要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担必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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