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末,长春的王女士到长春大昌合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选购了一辆途锐(图片|配置|询价)锐尚版汽车,在交纳了一万元定金后,双方签订了汽车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交车的日期为10月31号之前。可如今都快11月末了,王女士的车还没有提到手,因此她也联系了销售人员,对方却说,如果想立即提车,必须再交一万五千元钱,不然就得继续等待。对于这种说法,王女士感到无法理解。
购车者 王女士:
我在2021年8月31号来到这家大昌合众看车,选购了一台途锐锐尚版,当时说好的价格是五十四万九千八百元,然后我们交了一万元定金,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写最晚是10月31号到车,但真到10月31号那天,给我打电话说没有车了。
王女士说,当时她选购的这辆途锐汽车没有现车,可是到了合同上约定的日期,这车不但没见着,价格上还发生了变化。
购车者 王女士:
说如果你交一万五千元就有现车,就是临时提车加价了,我不认可。
购车者 王女士:
所以我的主张是按照合同的原定价格把车继续卖给我,他们跟我说就是一万五千元,没有别的条件。我不加一万五千元的话就同意毁约,退给我一万元定金,再按银行利率退给我四百多块钱的补偿款。
那么为什么加一万五千元才能提到车呢?为了了解情况,记者和王女士一起来到了长春大昌合众4S店。
记者:
现在这位女士说这个车没有提到,说要求加价一万多元才能提到这个车,是这样的吗?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人员:
首先,我们这块儿不存在说什么加价,运输这个是我们不可抗拒的因素。
记者:
那为什么加一万多元就能提到现车,不加钱就没有现车?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人员:
我们没有说让客户去加钱,但是我们没有车。
对于销售人员的说法王女士并不认可,也拿出了聊天截图。与此同时,4S店的销售总监也来到了现场处理此事。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总监:
只要是说这个车到港入关了,我们进行付款发车之前,我们会通知客户。
购车者 王女士:
老弟当时微信说,都已经到天津港了,又消完毒了。
记者:
那到底到没到啊?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人员:
我也想让客户尽早提到车,厂家更新的资源可能说是到了一批,但是具体怎么分到我们家,这个东西来讲得是后续。
记者:
就是这个车没有到咱们家,是这样的吗?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人员:
对。
购车者 王女士:
给我发微信说的是,已经开始上物流车,准备发车了,那都上物流车了,到不到你家还不知道吗?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总监:
这个说白了,到时间了,可能销售顾问比较着急,他又采用了自己的那种方式方法。
随后销售总监表示,上一批到港的车辆已经提给排号在前的客户了,所以并没有给王女士。对于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销售总监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但是双方各执一词。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总监:
我刚才跟您说这个一万五千元的车源,不是你这个合同可以排期的资源,我们也不是说从正规渠道从厂家进的资源。
记者:
一万五千元就是说上一个商家他加价了,成本增加了?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总监:
对。
记者:
所以如果这位女士,她还想要这个车也需要加这个钱,是这个意思吧?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总监:
对,那客户说不认可,我们就回到这个合同,对吧?
记者:
这写的就是不可抗力因素,卖方可延迟交车?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总监:
对。
记者:
但是具体延迟多长时间,咱们也没有说?
长春大昌合众4S店 销售总监:
我们已经延期了,你就走法律途径,看一看延期了,说给你赔偿也好,我们公司全认。
对此,王女士也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另外,记者也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这种“加价购车”的情况并不鲜见,那么消费者该如何解决,记者又问询了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谢宛余:
你定了一个交车日期,然后还有一个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或生产厂家不能及时交货,卖方可延迟交车,这个说法是前后矛盾的。如果是厂家不能及时交货,那他应该提供一个厂家出具相关证明,这个时间也不是无限制的。所以说现在双方就重新协商一个交货日期,你能交给我车就交给我车,不能交给我车就双倍返还我的定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辖区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此外,针对王女士这种情况,也提醒大家在购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尽可能规避风险。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慧:
合同里面有条款说因为不可抗力原因,或者生产厂家不能及时交货,那么销售方可以延迟交货,实际上这一条款对消费者是极其不利的。如果我们不能够跟对方协商,那对方目前的情况,就是以这个理由在拖延消费者,实际上我们是希望通过跟对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最终协商不成,那我们就只能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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