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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正在研究 支持禁行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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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之家HOMENEV2019-08-22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研究制定禁售燃油车时间表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建议》的答复,在答复中,工信部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针对禁燃时间表,工信部在答复中指出,工信部正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售传统燃油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全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求等各方面的潜力和作用。

    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抓紧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2016年开始,荷兰、挪威、德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禁售燃油车的声明,截止2018年,17个国家或地区提出禁售燃油车声明。“禁燃”声明以主管部门高级官员的口头表态为主,部分国家也陆续通过议案、国家计划文件、交通部门战略规划等形式表达。

    禁售燃油车声明的地区分为两个类型,一部分以荷兰、挪威、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理念及创新政行动领先的国家或地区为主,另一部分则是以印度等非典型性国家,希望通过“禁燃”驱动本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及经济发展。

    今年5月,中国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iCET)发布了《中国传统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研究》,iCET提出了燃油车退出应该分为四个区域层级,第一层级为特大型城市以及海南、雄安示范区域会最先淘汰燃油车,第二层级为传统汽车限购先行城市、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省会城市以及沿海发达城市,第三层级为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区域以及低碳发展示范城市,第四层级为西北、东北、西南、内蒙古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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