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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司其职 北汽发电动车召回 孚能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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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车荟2021-03-29

    3月23日,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3月24日起,召回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21日生产的EX360和EU400纯电动汽车,共计31963辆。



    据悉,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部分车辆动力电池系统的一致性差异,在高温环境下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可能导致个别单体电池电芯性能劣化,极端情况下引发偶发失效,引起动力电池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免费检测、维修,必要时更换模组或电池包,并升级控制策略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电池供应商主动承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北汽新能源宣布召回后的几小时内,其电池供应商孚能科技也发布公告,称本次北汽新能源的召回源于两款车所搭载的孚能电池存在一致性问题,进而存在起火隐患。车辆召回后的相关电池检测和更换等措施将由孚能完成,北京汽车蓝谷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通过挂号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型的消费者。



    孚能科技表示,召回将以三个步骤进行:首先,其将使用专用设备对电池包进行检测,包括外观、气密性、电池包内零组件等;其次,在汽车经过维护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会对其进行拆包检查,更换模组或电池包;最后,所有的电池包都会对控制策略软件进行升级。


    在公告中,孚能科技表示将成立专项小组对召回的车辆进行数据采集与分析,生产部门和质量部门将继续加大生产质量的管控力度。


    同时,也将承担相关召回费用,共计3000万~5000万元。作为上市公司,孚能科技同时表示,本次召回相关费用预计在人民币,由公司前期计提的质保金承担,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作为科创板“动力电池第一股”,孚能科技于2020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其主要产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电芯、模组和电池包,涵盖纯电动车用电池系统、混合动力车及插电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系统。数据显示,2021年1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装机量排名中,孚能科技装车量为0.4GWh,居第五名。


    2017至2019年北汽集团为孚能科技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达到 87.57%、83.58%、47.58%。而2020 年孚能对北汽集团的销售占比仅为 0.14%,出现大幅下降。


    受此次召回事件影响,截至3月23日收盘,孚能科技股价下跌3.07%,现总市值295亿元。


    此外,孚能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滑,2020年,其实现营业总收入11.2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91%,归母净利润为-3.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0.64%,扣非净利润更是同比下滑5581.71%。


    车企和电池企业之间权责模糊的地带


    不过在国内,电池召回仍然是车企和电池企业之间权责模糊的地带。目前电动车出现问题后原因很难确定,因为除了电池生产厂商,上游供应链的材料质量,包括车企的安装合规性,全部都影响着电池安全以及电池的稳定性。责任界定的模糊,也导致在巨额召回成本面前,车企对启动电池召回计划的积极性较低。



    前年6月,蔚来汽车发布声明,召回4803辆存在安全隐患的ES8,称召回原因为电池包模组出现问题。宁德时代随后也发布了一份声明称,召回原因是由于蔚来生产的电池包箱体和其模组结构产生干涉。由于电池包箱体和其模组结构生产方不同,事故原因不够明晰,双方并未就导致隐患的设计缺陷责任属于哪方给出明确信息。


    那么,到底动力电池供应商承担电动汽车召回费用还是车企承担呢?


    伊维经济研究院研究部总经理吴辉表示,“如果是因为动力电池的原因召回的,应该主要还是由动力电池企业承担召回费用,这个应该是行业普遍的情况。”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也认为,这(动力电池供应商承担电动汽车召回费用)应该是一个普遍趋势。


    但涉及动力电池的车辆召回有其特殊性。如果是轮胎、气囊、座椅等零部件发生事故,这样车辆一旦召回,责任划分很明确。但如果是电动汽车发生起火事故需要召回,责任就有点不好说清。



    此外,2019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对三电零部件生产者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各自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一,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零部件生产者获知新能源汽车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并通报生产者。同时,配合缺陷调查、召回实施等相关工作。


    其二,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调查分析发现存在缺陷的,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总结,本次北汽新能源与孚能科技的“联合召回”或能成为国内电池召回的样本,不过,这一模式达成的前提是双方对车辆缺陷原因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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