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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一男子把租赁的车卖给别人,诈骗3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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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汐新闻2020-04-27

    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逐渐成熟规范,使用租赁车辆生活和办公,已被市民广泛接收。在确保租赁车辆安全上,汽车租赁企业都下了很大功夫,但还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惦记。

    去年末,大庆市让胡路区某租车行来了一位姓沈的顾客,一次性租走了4辆高级轿车,分别是丰田酷路泽、奔驰、别克。而且租期都比较长,大约都一个月甚至两个月左右。沈某一直以疫情为由,小区封闭管理,未归还车辆。

    车行老板根据被租赁车上的GPS装置,陆续找到了3辆车,但还是有一辆车行踪不明。车行老板就与租车人沈某取得联系,把其中3辆车陆续追回。但是在2020年3月15日左右,未追回的奔驰车上所有GPS全部离线,与沈某几次沟通无果后,车行老板到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报警。

    经过侦查和车行老板提供线索,在租车行同行微信群内,发现沈某从2019年7月份开始,陆续在哈尔滨、长春等地,租去大约30辆车,至今未归还。鉴于案情重大,龙南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详细侦查,经过10余天的分析研判,专案组确定了涉案车辆的位置在辽宁鞍山。侦查员立即赶赴辽宁鞍山,4月9日,侦查员在起获涉案车辆奔驰车的同时,发现沈某已经于当日返回大庆,龙南分局及时将沈某抓获。

    沈某落网后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交代其自2019年7月份至今以租赁车辆为名,出售抵押30辆租赁车辆,变卖所得赃款共计35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沈某,1990年出生,无业,曾经营过小额贷款公司,熟悉车辆抵押贷款方面的业务。开始时,他想以租车为由抵押套现,然后进行资金的周转和日常的消费,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后来,他就把租来的车卖掉变现。沈某在哈尔滨、大庆、长春三地作案,每个城市只选择一个租车行。并且沈某在租车时从不还价。沈某在租车后,制作假的车辆购买合同或抵押合同,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假身份,在出售或者抵押车辆时,价格偏低,诱导买家上当。而实际车辆市场价值都在五六十万,上百万,甚至更高。但沈某仅以每台15万左右出售。

    目前,该案件涉及大庆、长春的车辆已全部追回,哈尔滨车辆也被陆续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真实,不能贪图便宜,如发现疑点,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租车行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不要给别有用心人以可乘之机。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记者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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