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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型货车排量不得大于2.5L,皮卡车被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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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点评车叔2021-08-06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的意见。据车叔了解,这则《通知》中提出要将轻型货车汽车产品的排量限制在2.5L及以下,对于目前在售的排量大于2.5L且符合《技术规范》的轻型货车,厂家在2022年3月31日之后必须停止生产。




    据车叔了解,《通知》中对轻型货车提出了明确定义,即车身长度小于6000mm,同时总质量不大于4500kg,主要用途是载运货物的汽车,但是不包括三轮汽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从这两个数据来看,皮卡车型正好符合轻型货车的定义,也就是说如果这则《通知》生效的话,以后所有皮卡车型都将不能搭载2.5L排量以上的发动机。




    一直以来,我国消费者对于大排量车型的呼声并没有减小,搭载3.5T涡轮增压发动机的福特F-150就深受国内消费者喜爱。长城汽车此前还发布了自主研发的3.0T发动机,车叔当时还希望这款发动机能够使用到炮系列车型上,这下看来是没有希望了。


    对于将轻型货车的排量限制在2.5L以内这件事情,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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