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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交警2020-11-04

    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严查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南宁交警在行动。然而,高压之下,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10月19日17时许,324国道金陵镇路段,南宁交警一大队民警拦下一辆小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厢竟用木板隔层,下层装货,上层坐满了人。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3人,实载14人。民警询问得知,车上乘员是同一处工地上的工人,为了省钱图方便,就一起挤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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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在324国道金陵镇路段,10月23日16时许,一辆违法载人的小型货车被执勤交警查获,该车核载3人,实载15人。

    10月25日16时50分许,交警再次查获一辆人货混载的小型货车,该车核载3人,实载17人。


    10月23日18时许,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沿209国道行驶至横县云表执法服务站时,执勤交警检查发现该车核载3人,实载10人,违规搭载工程作业人员。经批评教育,驾驶人表示认识到了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并接受了交警处罚。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秋收时节,农用车、货车载人现象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但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安全隐患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事故后果。请所有驾驶人、乘车人以自己的生命安全为重,不要以身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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