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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构、夸大辅助驾驶,情节严重可吊销执照,造成后果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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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研社04-19

    最近,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针对近期“智驾认知”事件导致的交通事故进行了详细说明。对目前的驾驶辅助系统级别、定义进行了重申;同时也强调了关于车企误导宣传后,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警惕“高阶智驾”陷阱,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了解过辅助驾驶的都知道,如今国际和国内普遍把驾驶辅助分为6个等级,除了0级之外其余按照L1、L2、L3、L4、L5进行命名。而现阶段国内市场,无论法规还是技术,都处于0-L2级别范围内,尽管相关车企的智能驾驶系统命名各有不同,但技术特征均属于L2级标准,尚未取得L3级及以上等级认证。

    而参照2021年8月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标准,0-L2级别均属于辅助而非自动驾驶级别,系统只会辅助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在这个级别范围内,驾驶主体仍为驾驶人

    当级别达到3-5级之后,才能称之为自动驾驶。且车辆即使达到了3-5级自动驾驶,也必须在激活功能之后,驾驶主体才是系统。正是由于目前的智能驾驶系统均处于辅助而非自动驾驶级别,若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脱手脱眼”等情况,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因此,即使车辆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驾驶人也要全程保持值守,实时监控路况、准备接管系统。

    明晰权责,驾驶人、车企、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除了重申辅助驾驶分级、再次明确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级别的区别,以及驾驶主体之外,此次还明晰了驾驶人、车企和供应商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驾驶人,如果滥用驾驶辅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始终对车辆运行安全负主体责任。尤其对于目前市场所处的L2级辅助驾驶阶段,如果驾驶人在激活系辅助驾驶相关功能期间,未履行观察路况、预判风险和及时监管的义务,存在“脱手脱眼”的行为,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依法处以罚款并记分;一旦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将承担主要责任,并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对于车企,若通过广告或宣传材料虚构、夸大辅助驾驶功能(比如将L2级辅助驾驶描述为“自动驾驶”),误导消费者购买,市场监管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广告费用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若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对责任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对于生产销售“智驾神器”的相关生产、销售者,若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生产者和销售者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销售金额50%至2倍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如多人死亡),刑期可至5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同上;若设备设计或宣传直接诱导驾驶员脱离监管(如“解放双手”、“免接管”),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可能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可判处死刑。

    此外,针对电子商务及其他经营平台,相关规定也要求经营者不得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对于驾驶人酒后使用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的行为,即使驾驶人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了脱手驾驶,仍然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同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示、纵容,或者协助驾驶人酒后使用辅助或者自动驾驶功能(如帮助醉酒驾驶人设定终点、启动车辆、规避监控系统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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