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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新能源免征购置税、车船税1218亿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1月1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2023年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1218亿元。

    张阳/摄

    据了解,2022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在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汽协数据显示,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31.6%。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起,售价较高的新能源汽车将由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购置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23年6月发布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中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新政实施后,对于中高端新能源车型将会有较大程度的影响,一些售价较高的高端车型将失去购置税减免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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