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我县道路上新增设的2处固定电子警察设置点及抓拍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示。
一、设置地点
1、永修县柘林湖路与文定路交叉路口(白莲小学路口)
2、永修县经燕大道与万宝垄路交叉路口(湖东学校路口)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代码1625);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代码1373);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代码1117);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代码6095);
5、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代码6090);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代码1362);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代码1120);
8、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代码3019)。
9、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代码1018)。
上述设备自2023 年1 月19日起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驶。
特此公告
永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月11日
审核:杜鹃/校稿:李进/编辑:彭晓琴
来源:永修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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