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同行是冤家,有行业的地方就有竞争,所以在汽车行业里,各个企业也难免会有摩擦和争斗。这种争斗在大部分情况下,都能够促进行业的发展,为消费者带来好处。不过,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偶尔会出现。
吉利汽车
近日,智车派就注意到,根据企查查App显示的信息,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最近新增了一条被行政处罚的信息。信息显示,处罚单位为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为浙江政务服务网。由于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的推文当中,用吉利汽车和日系“两田”系列汽车作为对比,该行为构成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因此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和第五十九条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吉利汽车被罚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9日,注册资本6056万元人民币左右,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为林杰,主要涉及“吉利系列”品牌汽车的批发和零售,这家公司目前由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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