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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警示周报丨第33期】​严查“百吨王” 杜绝大货车变“大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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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公安2022-05-24

    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严查“百吨王” 超载超限要不得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盐场堡高速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满载沙石,轮胎变形严重,有超载嫌疑。经过磅称重,发现该车核载为49吨,实际车货总重104.67吨,超载55.67吨,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交警提示:“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被称为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这些车辆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还严重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超限超载。


    案例二

    人行道前要减速

    近日,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民勤县一交叉路口时,与冯某驾驶的横过道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冯某及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案例三

    进出道路多注意

    近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静宁县城关镇成纪路右转弯时,与王某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进出道路,应当减速或者停车瞭望,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案例四

    雨天驾驶需谨慎

    近日,买某驾驶重型货车沿国道312线行驶时,车辆发生侧滑后碰撞在路边的行道树上,造成买某受伤,车辆及公路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雨天行车要降低车速,尤其在弯道或斜坡路段更要提前减速。一旦发生侧滑,应双手紧握方向盘,切不可向相反方向猛打。



    交通提示

    【注意!你的重型货车该年检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以下150辆大客车车主,快来年检车辆】

    注意啦!

    截至5月12日,甘肃公安交警对全省逾期未检验的旅游客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名单予以公布,请车辆所属相关企业负责人、管理人、驾驶人尽快年检车辆。


    逾期未检验大客车名单


    法律链接

    01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02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交警提示

    车辆逾期未检验,并不是你想象中的“小事”,带“病”车辆上路行驶,随时会给驾乘人员及过往车辆带来威胁,甚至导致严重事故特别是重型车辆,危害后果更加严重!!!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按规定年检车辆,消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温馨提示】

    1.请大家出行前了解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做好个人防护。

    2.驾车出行前请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降雨天气,路面湿滑,请保持合理车速车距,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来源:甘肃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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