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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强科技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汽车内外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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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壁财经01-24

    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月23日在深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主营业务与行业地位,关于第一大客户广汽集团,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股权变动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系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门内饰板总成、挡泥板总成、保险杠类产品、雨刮盖板总成、机舱护板总成等汽车内外饰件,以及精密注塑模具等。

    关于主营业务与行业地位。公司表示,2022 年,发行人收入规模为 10.38 亿元,低于行业平均值,略低于行业中位值,处于前 66%水平;净利润为 1.29 亿元,低于行业平均值,高于行业中位值,处于前 36%水平。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集中度偏低,竞争较为激烈,除少数细分领域的零部件企业凭借较强的综合实力占领了较大的整车配套市场份额外,大多数零部件企业的市场份额较低。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开拓新客户及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整车厂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79.41%、83.79%、91.16%和 94.67%,其中新能源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24.83%、30.40%、45.85%和 54.11%,均呈显著上升趋势。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已成为以整车厂客户为主、新能源领域收入占比较高的汽车内外饰件供应商,并形成以门内饰板总成、挡泥板总成、保险杠类产品、雨刮盖板总成、机舱护板总成五大类产品为主、其他内外饰件产品为辅的产品布局。

    公司与广汽乘用车、广汽埃安、广汽本田、提爱思、广爱兴、河西、林骏等客户合作时间较长,报告期内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并在多个产品上成为广汽乘用车、广汽埃安、广汽本田供应份额最大的供应商;公司在新客户开拓上卓有成效,在乘联会发布的 2022 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排名前十五名的厂商中,公司已覆盖其中三分之一的新能源车企。报告期内公司对造车新势力的收入保持增长,并有 9 款车型已获定点,13 款车型正处于同步开发设计阶段;公司已进入某国际一流新能源车企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具备直接为其供应内外饰件产品的条件。公司未来业绩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稳定性。

    关于第一大客户广汽集团。公司表示,整车厂同步开发设计项目涵盖了设计、开发、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确保整个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并达到预期的交付标准。公司在车型开发初期即参与相关产品的同步设计,为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产品而定制化设计、开发、生产制造模具,并使用定制化模具生产内外饰件产品。公司产品为根据不同车型定制,不同项目所对应的产品在形态、结构、功能需求、生产复杂程度等维度均有所差异。相关内外饰件产品只能使用定制化模具生产,且只能应用在特定车型上,具有不可替代性。

    另外,目前公司正在参与广汽埃安、广汽乘用车等客户多款新车型和更新换代车型相关内外饰件产品的同步设计开发,其中部分产品已获整车厂定点,可为未来发行人对广汽埃安及广汽乘用车销售产品及收入增长提供保障。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股权变动。公司表示,虽然李跃冬、陈嘉兴、陈茂寿、陈茂裕等为共同实际控制人陈茂镜、陈茂山的亲属,但其作为独立的自然人主体,理解并认可陈茂镜、陈茂山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此外,李跃冬、陈嘉兴、陈茂寿、陈茂裕等亲属不存在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明确共同控制的情形。结合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李跃冬、陈嘉兴、陈茂寿、陈茂裕等亲属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持股比例情况,以及关于一致行动人认定相关法律法规,将陈茂镜、陈茂山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李跃冬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按照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一贯性原则,参照实质重于形式,上述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均不纳入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范围符合发行人控制权的实际归属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运作情况,具有合理性及合规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准确,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要求。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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