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法律科普:地面长租的车位能否安装充电桩?

    吖吖普法头像吖吖普法头像
    吖吖普法2023-09-13

    前言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桩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很多车主想要在自己使用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以方便给自己的汽车充电。

    然而,如果车位是地面长租的,而不是产权车位,那么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呢?这涉及到车位的性质、使用权、转让条件等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分析和解答。

    案例

    李先生是一名新能源汽车的车主,他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租了一个地面车位,租期为一年。他想要在自己租用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于是向物业公司提出了申请。

    物业公司告诉他,他需要先得到该车位的产权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李先生觉得不合理,认为自己作为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有权在自己使用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并且不应该支付额外的费用。

    他认为物业公司是在刁难他,阻碍他享受国家政策支持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于是,他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同意并协助他在自己租用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并赔偿他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分析

    本案中涉及到两个主要的争议点:一是地面长租车位是否属于固定车位;二是地面长租车位上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一条款明确了小区内停放汽车的场所分为两种:一种是产权车位或者产权车库,其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部分用于停放的临时车位,其属于业主共有。

    本案中,李先生租用的地面车位显然属于后者,即临时车位,并不属于固定车位。

    其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于2016年7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这一条款规定了在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和程序,并强调了尊重固定车位使用权人或者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的合理需求。

    本案中,李先生租用的地面车位并不属于固定车位,因此不适用该条款的规定。即使李先生是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也不能以此为依据要求在自己租用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再次,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共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管理。

    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维护业主共有部分的安全、整洁和正常使用。”

    这一条款规定了业主共有部分的管理主体和管理职责,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有权对业主共有部分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监督,以保障业主共有部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有权对李先生租用的地面车位进行管理和监督,并且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对李先生在该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条件。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下,地面长租车位不属于固定车位,不可以随意在其上安装充电桩。

    如果要在地面长租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必须得到该车位的产权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授权的管理单位,有权对此进行管理和监督,并且不构成刁难或者阻碍。

    结语

    通过本案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地面长租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一种涉及多方利益和权利的行为,不仅要考虑车位使用权人或者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的合理需求,还要考虑车位产权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和决议,以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责。

    因此,在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尊重各方利益和权利,以实现合法、合理、合规的充电服务。

    次阅读
    评论
    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
    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