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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陷阱:分期贷款买车里的“前置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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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事CuXt2023-05-20

    近日,成都市的周先生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周先生与妻子,于2020年4月30日在一汽车销售商处,以0首付方式购入一辆全新小汽车,准备加入网约车。月供3.4k,共36期,总款项品牌溢价近1w。

    因商家承诺费用包括“上牌,行驶证营运变更,运输证办理”周先生觉得可以接受,变签订了购车合同。

    随后,商家以贷款办理有难度,周先生资产证明不够要求等理由,告知周先生需缴纳“前置月供”才能放款提车并承诺“前置月供”在贷款到期后会返还周先生。在周先生表示疑虑后,商家表示该附加条件会写入收据发票里。

    2023年四月底,周先生与妻子清算贷款,于银行拿回质押的大本后找到该销售商家处,想要退回“前置月供”。却不料商家早已人去楼空,联系以前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已离职”。

    周先生夫妻先后咨询了12345,工商局,派出所,均表示无法立案,需自行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如今周先生与妻子进入两难之境,也无法提起诉讼,因为商家的“收据”是手写收据,并且保留的是复写页面。

    事情到这里,真相大白。

    商家所使用的无碳复写纸,会因为时效而模糊不清,这样,周先生也没有了唯一的证据。就算拍照保留,商家也已人去楼空,入地无门。

    对于“前置月供”的套路,小编想起一个小品里的台词:“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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