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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消费券来了!济南、青岛等6市发布领取细则!最高可领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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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电新闻2022-05-27

    原标题:汽车消费券来了!济南、青岛等6市发布领取细则!最高可领7000元!

    来源:齐鲁网

    5月23日下午,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

    最高可领6000元!

    山东发放15万张汽车消费券,

    16市均可申请

    近日,济南、青岛、东营、泰安、日照、烟台等6市

    细化相关政策,

    相继发布具体领取方式。

    济南

    “泉城购”2022济南消费季福利不断,继首批济南市部分区县、互联网平台及商贸企业发放的1.5亿元优惠券之后,第二波大福利来袭!由济南市政府组织发放的第二波汽车消费券已经蓄势待发,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1日、6月11日、6月21日的每日上午10时发放,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2022年济南市政府汽车消费券

    活动规则

    ——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1日、6月11日、6月21日的每日上午10时发放,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自发放日起有效期为8天,最后一期为10天,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8日24时、6月18日24时和6月30日24时,如领取后未在有效期内到店核销,则票券失效,名额退回,活动时间内不可再次领取。

    ——参与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以银联公布名单为准)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领券的云闪付用户在6月30日24时前在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需首次取得新能源专用号牌,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消费券设置——

    消费券设置面向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消费券面值分为3000元(刷卡购车10万元以下使用)、4000元(刷卡购车10万(含)元至20万元)、6000元(刷卡购车20万(含)以上使用),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消费券面值分为2000元(刷卡购车10万元以下使用)、3000元(刷卡购车10万(含)元至20万元)、5000元(刷卡购车20万(含)以上使用)。消费者在使用以上消费券时,如果是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可再增加申请1000元。

    ——消费券领取——

    消费券领取前,需要用户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陆“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济南市政府消费券”,领取汽车消费券。每个云闪付用户在活动时间内仅可选择一种面值领取,且整个活动时间内限领取、使用一次消费券。前期已享受2021年济南新能源汽车消费券活动优惠的用户不可重复提交材料参加本次活动。

    ——消费券查询——

    用户领取消费券成功后一般在领取当日起2个自然日内完成发放,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红包、票券)中查询券状态。

    ——消费券核销——

    消费者到店消费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汽车消费券,使用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刷卡单笔支付不低于3万元,进行消费券核销,银联后台记录核销标记。本次消费券活动,非云闪付绑定银行不参与核销。

    ——消费券资金申领——

    消费者取得购车发票、行驶证后,登陆“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济南市政府消费券”——“资料上传”,按照上传模板上传相应资料。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购车用户身份证人像面、购车用户身份证国徽面、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外观照片(含车牌)、购车用户本人支付卡卡面、收款卡卡面、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新能源汽车须有“新能源/电”标注)及购车刷卡金额3万元以上POS机签购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日期、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均在活动时间之内。消费者核销后应于6月30日24时前上传相应资料,逾期未上传视为放弃承兑资格。6月30日24时前上传资料经审核不合格的,应于7月5日24时前补充上传,届时仍未重新上传或审核依旧不通过的,不予承兑。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需同时提报本人名下旧车在活动时间内报废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回收证明编号时间为准,报废车主身份信息需和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且上传完整资料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24时前。

    云闪付领券用户与资料上传用户、购车人及报废车原车主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承兑。并且,所有活动参与者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消费券金额发放——

    审核通过的相关信息(脱敏信息)在济南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社会公示无异议的,银联在3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提供的收款银行卡号内发放等额消费券金额,到账时间为1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券核销的交易时,如果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核销,退款金额扣除核销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不再补发消费券,整个活动期间内不再具备领券资格。购车人领取的消费券金额不匹配即使核销成功也不予以承兑。例如,消费者领取了6000元(刷卡购车20万(含)以上使用)新能源汽车消费券,但实际购买了9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即使核销成功,该消费者也无法得到承兑。如在活动时间内,且领到券前已交全部购车款的个人消费者,具体核销方式请咨询汽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核销消费券以及申领消费券资金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另外,济南区县和商贸企业的消费券也在陆续发放中。

    青岛

    5月27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举行的“亿惠青岛 驾享生活”汽车消费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汽车消费券”的具体细则来了!

    ——何时买?——

    根据山东省统一要求,对在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于8月31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并提交活动规则中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

    ——怎么领?——

    本次汽车促消费活动与中国银联青岛分公司合作开展,消费券的发放、使用等具体流程和其他相关细则,请通过中国银联青岛分公司“云闪付APP”查阅。

    ——省多少?——>>>> 新能源汽车:

    按照山东省统一标准,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6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价值4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 燃油汽车:

    对在市内购置新燃油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5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价值3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价值2000元消费券。

    >>>> 报废汽车:

    同时,对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报废汽车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每辆车再增加发放价值1000元的消费券。

    东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推动东营市汽车消费市场复苏回暖, 全力支持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发展,按照“政府出资扶持、企业让利促销、百姓倍享实惠”的原则,自5月22日至6月30日,东营市对个人消费者在东营市内购置新能源和燃油乘用车新车发放消费券。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按照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至20万元、10万元以下每辆车分别发放6000元、4000元、3000元的消费券;购买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按照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至20万元、10万元以下每辆车分别放放5000元、3000元、2000元的消费券;以报废旧车购置两类新车的,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个人消费者在市内购车并在省内上牌后,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用户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还需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对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及时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

    申领人在“云闪付APP”上查看消费券,在注册于东营市并在银联商务按时报名入驻的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进行购物、餐饮、燃油、汽车美容等消费。消费券核销日期到2022年10月31日止,逾期自动失效。

    泰安

    为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泰安市发布《泰安市促进汽车消费的活动方案》。

    据了解,此次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6月30日,补贴汽车类型为7座以下家庭乘用车辆(含新能源车辆)。

    促消费政策包括对新车销售进行补贴:对在泰安市重点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不包括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且在泰安市开发票上牌照的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7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5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降低消费者用车成本:组织中石化、中石油等加油站开展让利活动,降低消费者用车成本,给予加油卡充值1000元返300元券包,充值2000元返600元券包的优惠。

    对汽车展销进行补贴:泰安市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参加在泰安行政区域内举办的车展或“汽车下乡”活动,对参展展位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50%。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促进汽车消费活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对新车销售进行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统筹,除去省财政资金后,剩余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照5:5比例分摊。“对汽车展销进行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筹。消费券发放由各级商务部门具体负责,依托银联“云闪付APP”实施。

    具体领取及使用方法随后在泰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及“泰安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点击下图可放大)

    日照

    5月26日,日照市商务局、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汽车消费券发放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汽车消费券发放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汽车消费券惠民活动有关说明

    一、活动时间

    消费者购车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二、参与商家及汽车补贴类型

    参与活动商家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企业自愿报名参加并经区县、功能区商务部门审核同意。补贴类型为7座以下家庭乘用车辆(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2022年7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购车消费者,可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进入“政府消费券”专区,选择日照市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政府消费券”进入专区后选择日照市,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材料(以云闪付APP上传模板为准),通过审核后系统发放指定金额的云闪付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0元,满100元即可使用,消费券可叠加使用;有效期为自领取之日至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可在报名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购物、餐饮、燃油企业消费。

    四、企业奖励

    对5月份和6月份两个月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累计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5月份和6月份两个月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零售额增长幅度高于1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同一企业按照就高原则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功能区分别承担50%。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区县功能区商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审核,报市商务局会同统计局复审,由市商务局向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后,由财政予以拨付市级财政承担的部分,各区县、功能区负责兑现奖励资金。

    汽车消费券惠民活动咨询联系方式

    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限额以上汽车企业名单

    汽车消费券可使用商家名单

    烟台

    5月27日上午,烟台市商务局召开烟台市汽车惠民消费券新闻发布会,介绍此次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发布汽车惠民消费券活动时间、发布对象和发放标准。

    5月22日,省商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为确保省政策落实到位,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了《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并于昨天正式发布实施。希望通过政策激励和杠杆撬动作用,推动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加速企稳回升,达到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的目的。

    5月22日至6月30日

    可申领汽车惠民消费券

    市商务局副局长滕鹏介绍,本次汽车惠民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个人消费者在烟台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可于发放期限内,申领汽车消费券。烟台市注册登记的乘用车销售企业均可报名参与。参与企业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污染环境等负面记录,无重大失信、失范等行为,严格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载“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

    从发布会上获悉,个人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登录银联“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烟台市汽车消费券,按照要求进行注册认证并领取消费券。个人消费者在支付购车款时,出示领取的汽车消费券,由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核销并协助购车用户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通过“云闪付APP”上传相关材料:

    1.购车用户身份证;

    2.购车用户银行卡;

    3.烟台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车辆登记证书(登记日期均需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交车和注销日期均需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

    6.汽车销售企业出具的购车材料情况说明。

    上传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提交资料时间顺序,分批次向购车用户承兑消费券。

    28日12时起可正常领券

    目前,汽车消费券发放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其中,领券小程序正在进行调试,28日12时起可以正常领券。资料上传程序同步正在抓紧研发,市商务局将第一时间通过云闪付界面通告。同时,企业报名参与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全市已经有238家企业报名参与。

    本轮汽车惠民消费券

    最高可达7000元

    本次汽车惠民消费券最高为7000元。

    对在烟台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 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对在烟台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 元消费券。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本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 元。

    来源:闪电新闻、东营市商务局、泰安日报、商务日照、烟台日报、半岛都市报

    编辑:王春令

    审校:梁延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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