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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卡新规定,蓝牌车合法变身黄牌,4米2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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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驰汽修2021-08-2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两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主要有以下六大内容:

    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落实生产企业产品安全质量、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

    严把车辆产品检验机构产品检测关

    强化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管

    严格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管理

    推进在用“大吨小标”轻型货车治理

    这一内容的出台,其实就是为了从源头上打击“大吨小标”这一行业乱象。而卡友们更关心已购买了蓝牌车辆,之后应该怎么做,蓝牌轻卡应该如何生存等问题


    1

    从生产源头控制不合格车辆上市


    停止生产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除轻型货车发动机排量要求外,不符合要求的在产产品,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

    对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于2.5升但符合《技术规范》其他要求的轻型货车在产产品,给予生产过渡期至2022年3月31日,过渡期满后,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


    故意生产销售违规车辆,将被追责

    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明确规定:

    如生产企业仍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大吨小标”产品、“一车双证”等违规行为的,一经确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责令企业收回违规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刑事责任。


    严格规范车辆年检“一车双证”再无可能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中规定:重点核验车辆发动机、轮胎、车桥、钢板弹簧等配置与申报车型总质量是否匹配;涉及满载检测的,要在检测报告中说明载荷加装方式方法,并附载荷加装照片,保存相关视频。

    要求严格规范车辆的检测要求和检测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车辆检测被黄牛包办的可能性,车辆检测也不能再弄虚作假了。

    同时第二条规定:严禁为同一发动机配发不同《公告》型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严禁对检验不合格、不符合生产一致性要求的车辆出具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车主购买到不合规的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

    在用“大吨小标”轻型货车治理


    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可转改升级

    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对于已经在使用的“大吨小标”车型,由生产企业组织重新整备转改


    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

    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鼓励城市根据配送需求适当放宽限行吨位,避免简单按照车辆号牌类型划分通行权。

    同时试点推进城市配送货车标准化车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标准化车型配送货车给予通行便利。


    对广大的蓝牌卡友来说,在这个阶段,可以将符合标准的车辆进行升级,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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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友们对此次转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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