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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万保时捷刚到手就故障 南昌“聚保公司”4s店涉嫌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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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消费网2020-10-20


      南昌的印先生在南昌聚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款购买了一辆全新的保时捷汽车,没想到第三天就发生了电器系统故障,而4S店却称系印先生操作不当所致。印先生查看故障代码时却发现,4S店所称的“操作不当”其实是提车前就存在的两次故障记录,也就是说,4S店将已明确存在故障的车辆销售给自己,涉嫌消费欺诈,印先生想通过《问政江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百万新车新车刚到手连遭两次报“电气系统故障”


    (保时捷购车发票)


      8月10日,南昌的印先生在南昌聚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聚保公司”)花费129万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帕拉梅拉混动汽车,并将新车交给汽修店安装车衣。8月12日,车安装完毕,印先生来到汽修店准备将车开回家,谁知刚一发动就显示“电气系统故障”需要维修,印先生赶忙联系聚保公司询问解决方案。售后人员电话里告诉他,可能是第一次启动接触不良,只要熄火重新启动就没事了。

      将信将疑的印先生别无他法,只能按照售后人员的指示将车重新启动,这一次车辆成功发动,但没多久“电器系统故障”再次出现。“这一次故障我不可能信重新启动能解决了,这绝对不是接触不良的原因。”印先生随后将车开回了4s店。


    (车辆显示电气系统故障)


      故障记录显示提车前发生两次故障

      4s店里,工作人员通过排查,告知印先生故障是他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记录显示车辆有两次非正常充电,这一说法引起了印先生疑惑,“提车后我就直接把车开到了汽修店,等我再拿到车,总共加起来才开不到一小时,压根就没有充过电,怎么可能会有两次充电。”

      印先生想确认充电时间,但4S店的工作人员一直拒绝,这引起了印先生的怀疑,最终他看到了车辆故障维修记录,上面写着车辆于7月24日“非法充电”,并于7月26日“不正规充电”。结果让印先生非常愤怒,自己是8月10日提的车,而早在半个月前车辆就出现了故障记录,印先生认为自己“被骗”了:“首先,车辆交付前应该进行质检,保证没问题才交付给车主,4S店怎么会交付有明确故障记录的车,而且也没有提前告知,如果知道我肯定不会买,另外,出了故障就先把责任往消费者身上推,你工作人员明明能看到故障发生时间是在消费者购车前,证明4S店是刻意隐瞒实事,是不诚信的。”

    目前,印先生将新买保时捷停放在聚保公司,希望有关负责人仔细检查故障原因,同时针对“新车不新”情况给个说法。


    (提车前存在故障记录)


      车辆出故障系空调压缩机质量问题导致

      8月14日,印先生接到聚保公司售后经理打来的电话,并被告知车辆故障原因是空调压缩机质量问题导致的,并非不正常充电。

      聚保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舒某告诉记者,印先生所说的两次记录,并不代表车辆存在故障,只是车辆系统的自动记录,车辆存在的问题还是空调系统的,目前正在与印先生协商,争取拿出双方满意的处理方案。针对是否会赔偿,舒某则建议印先生通过司法途径。

    不提前告知故障,4s店涉嫌消费欺诈


    (南昌聚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如果是空调压缩机故障,为什么故障当天解释是充电原因?所有4s店将车交给车主前,会对车辆做一个全车检查,如果查出空调压缩机故障一定会提前告知车主,而不可能是等报故障后才发现。无论怎么解释,聚保公司都属于隐瞒消费者车辆故障,涉嫌消费欺诈。”印先生还透露称,聚保公司拿出空调压缩机的原因来解释车辆故障,只不过是转移矛盾,不希望消费者了解为何车辆提车前存在非正常充电记录。

      印先生咨询汽车业内人士还了解到,如果油电混动汽车的空调压缩机故障,存在极低概率导致车辆电波不稳,进而发生车辆自燃,严重影响驾驶员生命安全。

      聚保公司称愿走司法途径解决市监部门已介入

      聚保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舒某告诉记者,印先生所说的两次记录,并不代表车辆存在故障,只是车辆系统的自动记录,车辆存在的问题还是空调系统的,目前正在与印先生协商,争取拿出双方满意的处理方案。针对是否会赔偿,舒某则建议印先生通过司法途径。

      红谷滩区市监局沙井分局介入事件调查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表示,销售者在出售商品时,负有向消费者全面客观详尽真实披露商品信息的法定义务,以保障消费者全面了解所购商品。特别在销售者出售某些较为专业且消费者不具备识别该商品瑕疵、质量技能的情况下,销售者要更加客观详尽地告知消费者相关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信息,以使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能够充分掌握商品信息。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而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有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目前,聚保公司与印先生仍在协商处理,另外,记者从红谷滩区市监局沙井分局了解到,该局已介入此事,问政江西将继续关注。

      记者杨文超、黄玉龙


    来源:中国江西网

    编辑:徐子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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