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行政法下的中国问题汽车的召回都是有很大问题的

    大洋马夫头像大洋马夫头像
    大洋马夫2020-08-30



    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从无到有,总算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众多的消费者的部分权益,可是这种召回制度却是“千疮百孔”的,更是很不完善的,也是中国立法下的一个巨大的缺漏。

    最大的缺漏就是服务严重不到位。法律对保证召回的制度规定的不到位,在美欧国家的很正常的事儿到了中国就变了味儿。

    汽车召回,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儿。

    消费者只负责买汽车支付的义务!至于汽车的质量问题,只能够有汽车的制造商来负全责。当然、汽车的销售商(比如4S店)也要负责任的。

    一辆汽车被召回了,汽车的制造商或者销售商要提前联系好消费者,要态度好、服务意识好。并且最关键的是在给汽车召回的这段时间内,要向消费者提供一台同等价位、同等质量的汽车,供该消费者使用。

    前提是得到消费者的认同,试乘通过的话,才能把问题车提走。消费者不认同的话,汽车制造商要进行“换车”,质量更高,让消费者满意。

    在召回时,要提前和消费者说明情况,把准备好的汽车开到消费者那里,消费者试乘同意后,制造商的工作人员开着需要召回的消费者的汽车,回去。

    如果是消费者自己开车过去,汽车制造商要为消费者进行金钱补偿。回来的时候安排车子把消费者送回来,如果没有车子、需要支付相关的交通费用的。同时、由此产生的餐饮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加重消费者的费用也要由汽车召回商负担。

    能做到吗?能做到的。

    只不过、很遗憾,不在中国,美欧国家是现实的。

    中国的召回,对此却是奢望。

    用中国老百姓的话来说,“能给你召回就不错了”。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就连汽车召回制度对中国的来百姓来说,都是奢侈品。

    法治、还是法治。

    不健全的法治,惩罚不够的力度措施。让原本在美欧“遵纪守法”的汽车公司,到了中国却变得“横行不法”了。

    原因是什么?

    很简单、我们下手不够狠,比不上美欧。

    次阅读
    评论
    1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
    1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