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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05发布

    朋友们,事情是这样的,在2024年1月30日,因本人倒车失误,没注意观察右侧停车,(车主停车斜停,并且车头伸出停车线一节)把别人车子碰了一下,擦破了点漆,保险杠破了个口子,我发现后就下车找车主的电话号码没找到,在原地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后车主没来,留下本人电话号码后离开。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打电话过来,我以为车主大气不追究了,所以把这个事忘了。 事发一个星期后,车主才打电话过来说最近才去看车,并定损要我赔偿一千,我说走交强险,但是因为事情过了一个星期,并且车子已经离开了事发现场,走交强险不划算,最后通过协商赔偿700块。 想问一下朋友们,这种事发一个星期再过来追责的你们会认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