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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0发布

    夏季是考驾照、练车的黄金时期,可随之而来的,有不少学员在非驾校场地练车的情况也增多。近日,吉林高速公安民警就在高速公路上查获一学员将高速公路当作练车场。 6月25日,吉林高速公安吉林分局五大队民警在吉林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有辆小型轿车停在收费站内广场后驾驶员下车与副驾驶交换位置。当该车驶出收费站民警对车辆检查询问副驾驶是否有驾驶证时,副驾驶刘某立刻说没开过车,驾驶员张某也坚称从辽宁到吉林一直是自己在驾驶没换过人。 民警通过调取内广场监控并向两名当事人播放视频,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张某承认了将车在路上借给刘某练练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将车交于无证驾驶的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处以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驾驶证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