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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实施!新能源汽车报废须带电池,换电车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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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聪颖圆月Pt1前天 11:32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激增,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成为行业关注焦点。2026年1月16日,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需"车电一体"交售,仅换电车型例外,新规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

    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增长近30%,新车销量占比超47%。随着早期车辆进入退役期,我国即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报废潮,预计2030年当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突破100万吨。然而此前"车电分离报废"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废旧电池被高价转卖,流向不明且存在安全隐患。

    "这些提前拆卸的电池缺乏有效监管,不仅可能造成资源浪费,还存在非法拆解、环境污染等风险。"业内人士透露,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链条涉及多方主体,流程复杂导致监管难度较大。此次新规针对性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必须依法回收带电池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缺失将认定为车辆缺失,从源头遏制电池流失。

    值得注意的是,换电车型不适用该规定。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换电模式的电池产权与车辆分离,相关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未来将实现全渠道源头规范管理。新规同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消费者应警惕来源不明的锂电池产品。

    为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新规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每个电池包将获得唯一编码,关联生产、销售、换电、维修、报废、回收等全环节信息,通过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动态追溯。各相关企业需按要求报送信息,维修和拆解企业可查询技术信息但不得违规使用,信息平台将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在责任划分上,新规强化生产者延伸责任。动力电池企业需在省级区域设立回收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则需覆盖地市级区域,均需公开网点信息并履行回收"兜底"义务。电池换电、维修、拆解企业需将废旧电池移交正规渠道,综合利用企业需具备环保、安全等配套设施并取得相关许可。

    对于违规行为,新规设定了明确罚则,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措施,增强制度刚性约束。2025年我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已超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新规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将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切勿交由不规范渠道。此次新规通过全链条监管设计,既保障生态环境和公众安全,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最后一公里"防线,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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