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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来了!河北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再升级,这些要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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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检无忧3天前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举旨在深入贯彻国家相关意见,落实省级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运营。

    新规从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联网程序、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跟踪问效四大方面,对检验机构提出系统性、精细化管理要求,标志着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进入新阶段。

    1. 压实主体责任

    新规首要目标是压实检验机构自身责任,要求其必须像学校遵守教学大纲一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GB 18285、GB 3847等),并公开透明运营。具体必须落实好五项硬性要求:

    1.人员要求:检验员需定期“充电”培训,确保操作精准规范。

    2.软件要求:检测软件必须合规,并与监管平台实时联网、自动上传数据,杜绝人为“掐断”数据流。

    3.设备要求(核心变化):

    物理隔离:关键检测设备须置于独立隔离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明管明线:所有采样管路和通讯线路必须全程可视,禁止任何隐蔽布线或无线转接。

    密封防篡改:设备接口加贴专用防撕毁封签,任何拆装都需提前报备、全程录像,由监管部门监督。

    4.操作要求:重点打击 “三不两改一黑” 车辆(如篡改OBD、冒黑烟等),严禁其蒙混过关。

    5.视频要求:检测全过程高清视频无死角覆盖,视频资料需保存至少24个月,实现全程可追溯。

    1. 规范联网程序

    对检测机构接入监管网络的管理更加规范,分为两个环节:

    首次联网:机构需“持证上岗”,提交资质认定、设备检定等全套材料,经市级部门审查、现场核查和联网测试后,由省级分配唯一报告编码,方可正式联网并对外公示。

    信息变更:机构名称、地址、关键人员、检测线数量等任何重要信息变更,都必须及时向市级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确保监管信息实时同步。

    三、严格监管执法

    监管并非一刀切,而是体现“帮扶”与“严惩”相结合的思路:

    1.实施分类管理:

    对一般性问题:以指导帮扶、督促整改为主。

    对未公开信息、未保存档案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组织关键人员强制培训。

    对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恶劣行为:立即暂停采信其检测报告,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市场监管甚至公安部门,直至彻底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2.加强非现场智慧监管:

    利用监管平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和大数据分析进行常态化巡查。

    重点精准核查 “三类柴油车”(路检超标车、数据异常车、老旧柴油车)的检测过程。

    省级建立超标车数据库,每月对问题溯源排名前5的机构进行重点核查,实现科技赋能、精准打击。

    四、强化跟踪问效

    为防止政策“空转”,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督办机制:

    省厅通过平台巡查,推送问题线索至各市。

    对各市核查不力、反馈敷衍、问题突出的情况,将向当地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发提示函督办,形成压力传导,确保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此次新规通过“明确责任、透明设备、智慧监管、闭环督办”的组合拳,旨在堵塞检测漏洞,提升行业公信力。当每一根检测管线都清晰可见,每一次设备接触都有迹可循,每一份检测报告都经得起倒查,机动车尾气检测的公信力才能真正建立。

    附件:

    1.物理隔离与明管明线实施要求

    2.恢复采信数据结果管理流程

    3.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申请书

    4.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核实情况表

    5.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变更登记表

    (附件相关资料均已上传飞检无忧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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