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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多地发布!事关电动三(四)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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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谈交通2025-11-28

    电动三(四)轮车

    常被宣传为老年代步车

    也就是大家俗称的“老头乐”

    因价格低廉且有封闭驾驶舱

    可遮风挡雨

    颇受部分中老年人

    尤其是部分学生家长青睐

    这类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规范》,未列入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无法登记上牌,也不能合法购买保险,因此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上行驶。

    不少网友疑惑

    既然“老头乐”不能合法上路

    为何能合法生产、销售?

    若真想整治

    从源头禁止产销不就行了

    对此

    交警来告诉你其中缘由

    厂家之所以能合规生产,是因为其申报的并非乘用车,而是厂区代步车——这类车仅限在景区、园区、厂区等封闭区域内行驶,严禁驶入公共道路。而一些销售商宣称“老头乐”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不用买保险就能直接上路,实则都是虚假宣传。

    近日

    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鹤壁市等多地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

    电动三(四))轮消费、经营提示

    要求消费者正在购买时、经营者在出售时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消费者

    1、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营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2、查验车辆国家标准和认证标识(CCC认证),与随车证书、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

    3、不购买无CCC认证,未经工信部许可并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的车辆;

    4、不购买经营单位无法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车辆;

    5、不购买经过改装、拼装的车辆,对已购买的电动三(四)轮车不私自进行改装。

    @ 经营者

    1、亮照经营且未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

    3、严禁销售未经工信部许可、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的车辆;

    4、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车辆;

    5、严禁非法改装车体结构、电气线路、擅自更换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

    6、必须如实向消费者告知车辆的真实信息、使用范围,不得以“无需驾照”、“政府默许”等话术诱导购买,欺骗误导消费者。

    公安交警提示

    ·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上道路前,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驾驶员应持有相应准驾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要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

    ·出行要选择合法合规有安全保障的代步工具,上路行驶时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掉头,按规定车道守法驾驶。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来源:畅通平顶山

    编辑:书培丨审核:刘娅 思远丨监制:南方

    河南交通广播 南方工作室出品

    FM104.1 河南交通广播

    上午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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