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车内人员迅速转移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外!切勿逗留在路上查看车损,或留在现场争论扯皮,甚至在路上自行修车……
典型案例
近期,泉莆高速交警巡逻至南惠支线南安段时,发现一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驾驶人正在车厢顶上修理车辆,后方未设置警示标志。

经了解,该车行驶至此路段时,驾驶人听到车辆顶部有异响,便在应急车道内停车查看情况。因急于排查车辆故障,且预估停车时间较短,驾驶人心存侥幸,既没有打开双闪警示灯,也未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上述案例真的太危险了
所幸没有发生更严重的后果

一个转身
他瞬间被卷入车底
2021年9月5日晚,在G15沈海高速福州方向温州东入口附近,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半挂车驾驶员马某被货车卷入车底。所幸送医及时,并无生命危险。

经了解,闫某驾驶仓栅式货车准备前往福建,由于天色较暗,发现前面抛锚的车辆时已来不及避让。半挂车由于刹车故障,马某在应急车道钻入车底维修,结束后收回警示牌,正打算上车就发生了事故。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十二字诀”详解
第一步:车靠边
车辆发生事故或者故障,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车移动至应急车道。

第二步:快警示
将车辆挪至安全区域后,在车辆后方正确放置三角警示牌,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同时关注来车方向,若遇紧急情况可采取规避措施。
特别提示:每一部车辆都应当配置三角警示牌,并放在容易取用的位置,驾驶员要知晓或检查存放位置,以备不时之需的快捷取用。
正确使用三角警示牌
01 不能摆太近

02 不能摆太偏
三角警示牌应摆放在故障或事故车的同一车道内。
03 温馨提示
放置警示牌前,开启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摆放过程中,手持三角牌反光面向外,面向来车方向行走,同时注意来车。
第三步:人撤离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后,无论能否移动,驾乘人员都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行车道上逗留。车辆靠边后,除驾驶员外的其他人员立即先行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驾驶人迅速摆放好警示牌后,也随即撤离至安全区域。

第四步:即报警
拨打高速报警电话12122报警。

来源:福建交警
编辑:书培丨审核:刘娅 思远丨监制: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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