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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今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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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湖发布2025-10-09

    南湖发布2025-10-09 11:25:59

    注意啦,注意啦

    嘉兴市商务局发布公告

    2025年10月9日0时起

    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优化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2025年10月9日0时起(以新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在嘉兴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请于2025年11月9日0时前,通过“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官方小程序提交申请并上传所需申报资料,逾期未提交资料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二、优化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025年10月9日0时起(以新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在嘉兴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其报废汽车登记地(即报废车车牌所在地)、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均应在嘉兴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相关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及其他条件要求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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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嘉兴商务

    责编|李继升

    审核|鲁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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