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部门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区别,强调未经备案的OTA升级不得进行。
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明确界限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企业必须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和用户手册中显著位置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防止驾驶员误将辅助驾驶当作自动驾驶使用。
安全监测与警示措施
企业还需开发并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功能,实时监控驾驶员状态。一旦发现驾驶员脱手、睡眠等情况,系统应及时通过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等措施提醒驾驶员接管车辆,降低安全风险。

OTA升级的严格管理
意见稿规定,企业不得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功能,并且所有OTA升级活动必须备案。未经备案,企业不得开展OTA升级,也不得推送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给用户,确保产品安全。
广告宣传的真实与准确
企业在宣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时,必须真实全面地提供驾驶自动化等级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特别是在命名和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车辆具备自动驾驶功能,防止驾驶员滥用。
监管与处罚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企业的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对于未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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