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发布作品

    珠江三角洲对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迁出是否有限制?|人民来信·有回应

    据深圳政府在线互动交流消息:

    4月14日,网友来信:请问现时珠三角的江门市国五机动车能否迁入深圳变更车主呢?

    4月16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回复:2022年6月22日由广东省商务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的“粤商务管字〔2022〕17号”文明确:即日起,“珠江三角洲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审核相关资料,实行档案电子化转递,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据此,符合文件规定的车辆即可向市公安交警局申请办理车辆迁入事宜。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互动交流

    编辑:杨淇媛(实习) 封星羽(实习)

    审核:黄宇

    主编:李媛媛

    点击了解详情

    次阅读
    评论
    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
    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