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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新规速递!事关出行安全、隐私保护、国际往来……

    2025 年 4 月,多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这些新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等领域,将深刻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


    交通管理新规:强化安全与规范


    1、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取消三角形标志灯

    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5年4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外观与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运输,以及车辆标志装用要求和使用中的维护要求。主要修订内容涉及在标志分类中,车辆标志取消了三角形标志灯,分为矩形标志牌、菱形标志牌和特殊标志牌三类。


    2、《通用机场管理规定》施行

    交通运输部印发公布《通用机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1号),进一步健全了通用机场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了通用机场建设、使用许可及备案、运营等各个阶段行业管理要求。

    《规定》以确保通用机场运行安全为根本前提,以节约投资和降低运行成本为总体思路,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放管结合、以放为主,能放开的坚决放开,能取消的尽量取消,最大限度为通用机场发展松绑减负;二是分类分级管理,在《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分类分级方式。三是将建设管理和使用许可及运营管理分离。本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3、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将施行

    《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施行。条例全面回应了制约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

    • 明确了北京市支持、鼓励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 对支持多种技术路线的自动驾驶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作出规定;
    • 按照明确、可操作的原则,对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道路应用试点等创新应用活动的全环节进行了规范,对相应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运营安全等安全保障措施作出规定。


    4、车联网安全新国标:对潜在网络安全风险及时做出响应

    《车联网网络安全异常行为检测机制》(标准号GB/T 45181-2024)已正式发布,并将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为针对车联网场景下的网络安全异常行为的检测机制,为车联网相关企业构建网络安全异常行为检测机制提供了重要指导,使得安全运营人员可以在攻击真正发生之前检测到潜在的网络安全风险,并及时做出响应。


    5、国铁集团推出老年常旅客会员积分优惠措施

    4月1日起,国铁集团在现行“铁路畅行”常旅客会员服务基础上,对年满60周岁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老年常旅客会员实施更大幅度的积分优惠,积分可兑换火车票,将更好地满足老年旅客对美好旅行生活的向往,为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扩大服务消费注入新动能。


    隐私保护:明确公共视频管理红线


    禁止在民宿等隐私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共34条。

    其中明确,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对保存期限届满后已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要求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时严格保护个人、组织相关信息。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或者非法对外提供、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没收设备设施、删除视频图像信息、给予罚款处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与公平竞争


    细化审查标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于4月20日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共48条,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框架下,细化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其中提出,将《条例》规定的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的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便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准确理解、规范适用;明确例外规定中“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合理实施期限”等概念的含义,防止例外规定被滥用,损害市场竞争。


    国际往来与税收优化


    中萨互免签证4月2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萨摩亚独立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25年4月2日起生效。

    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和持有效的萨摩亚独立国外交、官员及普通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上述停留期限,或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4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进出境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合理自用的要求;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按照货物办理海关手续。进境人员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的,应当在人员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同意的,应当自本人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结海关手续。


    税收居民证明流程简化,适用场景扩大

    《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为中国居民开展跨境经营提供保障和便利,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执行。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纳税人在境外使用的证明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文件。《公告》优化的事项包括:拓展《税收居民证明》适用场景。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享受协定待遇或者非享受协定待遇的申请目的,后者覆盖了近年来纳税人在境外遇到的多个场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调整《税收居民证明》内容。压缩办理时限。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能够自行判定税收居民身份,办理时限由现行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环保与食品安全监管趋严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发布!4月1日起施行

    上海《碳排放管理办法》4月1日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减碳行为—量化激励—消纳转化”的全链条碳普惠体系。

    个人通过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场景产生的减排量,可依据碳普惠方法学核算为碳积分,并通过“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兑换商品折扣券、绿色出行抵扣券或实物商品。除个人参与外,企业可通过购买碳普惠减排量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或用于自愿抵销活动碳排放。


    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4月15日起施行。规定明确,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经营行为的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2025年4月的新规聚焦民生热点,从隐私权保护到交通安全,从税收便利到国际出行,体现了法律对社会需求的动态响应。公众需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合理规划生活,避免因法律调整带来的不便。

    编辑:众众

    审核:邱邱

    插图拍摄:丹丹

    法律审核:小元律师

    内容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北京普法等官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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