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及公开行政数据,滴滴出行平台近年频现司机爽约、订单转卖、价格误导、无证营运等问题,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效能与执法力度引发公众质疑。

一、平台违规事实链
合同违约与补偿争议
2024年10月,北京消费者王女士因滴滴预约司机爽约险误航班,平台仅补偿60元打车券,拒赔实际损失;浙江袁先生2023年五一遭遇司机毁约,交涉无果后被迫换乘大巴。律师指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平台作为承运人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数据佐证:消费保平台统计,2024年网约车收费争议投诉达5505件,占比22.88%。
订单转卖与责任推诿
记者实测发现,滴滴将订单转售曹操出行等第三方平台,消费者支付37元订单中司机端仅显示23元,差价14元(占37.8%)涉嫌超额抽佣。2023年五部门《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平台应承担第一责任,但滴滴客服仍要求消费者自行联系第三方。
安全监管漏洞
广州市交管局数据显示,2024年12月查处无证营运案件中,滴滴系平台占比90%;淄博市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对滴滴开出15张罚单,事由均为“车辆未取得运输证”。
二、监管效能的四重失位
重复处罚未遏止违规
淄博市连续三个月对同一违规行为开出罚单,但未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启动平台资质审查或熔断机制,暴露“以罚代管”惰性。
政策执行流于形式
五部门2023年通知要求聚合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但2025年消费者仍遭遇滴滴与第三方平台“踢皮球”,文件效力未转化为治理实效。
数据监测与风险预警缺失
广州市每月公示网约车违章数据,但无证司机比例持续上升,职能部门未建立动态风险评估及预警体系。
违法成本与收益倒挂
滴滴单笔转卖订单可获利2.9元,而平台单次违规最高处罚3万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按日均百万订单计算,违法收益远超处罚金额。
三、合规建议与公众期待
强化《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联动执法,对价格误导行为适用“欺诈消费”顶格处罚;
建立“违规次数-业务限制”挂钩机制,对重复违规平台实施订单量管控;
公开第三方服务商接入审核标准,强制平台披露订单转派详情及抽佣比例。

截至发稿,交通运输部未就监管改进计划作出回应。当平台将“合规成本”转嫁给公众,当罚单沦为“交钱换运营”的交易,职能部门不能形同虚设,这种涉及民众出行和司机就业环境这么重大的事情,已经拖了多少年还是一点没变,如果再处理不好早点下台吧!改不了就不敢,别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干活,误i国i误i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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