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通过官方账号发布声明,宣布正式起诉自媒体账号“我是大彬同学”,指控其在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不实及侮辱性言论,损害品牌声誉。声明强调,相关言论涉嫌夸大负面信息、煽动群体对立,导致品牌社会评价降低,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当事人“我是大彬同学”当天公开回应称将积极应诉,同时提出两项关键性质疑,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对法律程序与网络言论边界的讨论。

鸿蒙智行的指控核心在于“损害商誉”与“扰乱网络秩序”。 根据其法务声明,该自媒体通过矩阵账号传播未经核实的负面内容,且言论带有明显攻击性。值得注意的是,声明未具体列举涉事内容的关键词或截图证据,仅以“网友提供线索”及“前期收集证据”作为支撑。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诉讼需明确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若证据链不完整或存在模糊表述,可能影响法院对事实的认定。

当事人“我是大彬同学”的回应直指程序合法性漏洞。 其公开发布的两点质疑引发广泛关注:第一,鸿蒙智行法务账号的法律主体资格存疑。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无法确认该账号隶属的实体机构,若其为外包团队则需提供代理授权依据;第二,起诉公告未披露案件受理法院信息,但当事人已因事件遭遇网络暴力,质疑鸿蒙智行是否存在“未立案先舆论施压”的操作。“法律主体资格是诉讼程序的基础,若起诉方身份不明,案件管辖权与诉讼效力将面临挑战。” 一名知识产权律师在第三方评论中表示。

事件进一步暴露出企业维权与自媒体言论自由的冲突边界。现行法律对“网络不实信息”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带,企业需证明言论的虚假性、主观恶意及实际损害,而自媒体则可援引“合理质疑”作为抗辩理由。 2023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虽强化了对商业诋毁行为的处罚力度,但司法实践中仍需个案审查。值得关注的是,鸿蒙智行在声明中使用“挑起群体极端对立情绪”等定性表述,可能需提供社会学或传播学层面的专业报告以佐证其主张。

舆论场中的另一焦点在于网暴行为的追责可能性。 “我是大彬同学”称其因起诉事件遭受大量人身攻击,并询问能否对相关网友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侵权通知后需采取必要措施,否则承担连带责任;而直接实施辱骂、恐吓的个体用户,则可能面临名誉权侵权诉讼。法律界提醒,网暴取证需完整保留截图、录屏及传播链路证据,单一情绪化评论难以构成有效诉讼标的。 截至发稿,鸿蒙智行未回应主体资格质疑,法院亦未公示案件受理信息,事件走向仍存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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