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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辅助驾驶时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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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境内,使用车辆辅助驾驶功能时发生事故,对于本车责任(驾驶员or车机)的判定,需要结合技术现状、现行法规和用户认知三个方面综合分析。

    技术角度分析

    技术上需要从车辆自动(辅助)驾驶系统的功能边界,以及数据记录角度来看:

    首先,L2级(辅助驾驶)与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核心区别在于责任主体。

    L2级要求驾驶员全程监控,事故责任通常由驾驶员承担;L3级在系统运行范围内(如特定道路、车速)由车辆主导驾驶,但系统请求接管时驾驶员需及时响应,否则责任主体转回驾驶员。

    其次是系统设计运行条件(ODD):若事故发生在系统设计运行条件之外(如恶劣天气、复杂路况),车企可能免责;若在ODD范围内发生故障,车企需承担产品责任。

    其次,车辆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和自动驾驶系统的运行日志是关键证据。车企是否完整存储并开放数据(如决策逻辑、传感器状态)直接影响责任判定。

    例如,若数据证明系统未发出接管请求或存在算法错误,车企需担责;若驾驶员未响应接管请求,责任则由驾驶员承担。

    但目前大多数自动辅助驾驶系统相关的运行日志是工程数据,可能涉及企业机密,且目前没有法规要求车企在一般情况下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直接数据。

    ‬法规角度分析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驾驶人过错”为核心,辅助驾驶事故中仍需优先判定驾驶员是否尽到注意义务。例如,驾驶员未及时接管或违规使用功能(如脱手驾驶)需担责。

    但若事故由车辆硬件缺陷(如传感器失效)或软件漏洞导致,可依据《产品质量法》追究车企责任。

    此外,需要政府部门不断进行相关立法探索,比如:

    • 深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明确:L3/L4级车辆在自动驾驶模式下发生事故,若驾驶人未及时接管则担责;完全自动驾驶车辆(无方向盘)由车企或车辆所有人担责。
    • 上海浦东新区规定,无驾驶人车辆事故由车企先行赔偿,后续可向技术供应商追偿。

    ‬认知角度分析

    部分用户误将辅助驾驶视为“完全自动驾驶”,导致过度依赖系统(如长时间脱手、分心),驾驶员担责。车企需通过用户手册、系统提示等明确功能边界,否则可能因未充分警示而担责。

    车企应在销售和宣传中避免夸大功能,否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例如,某品牌因未明确标注“需驾驶员监控”而卷入集体诉讼。


    综上,辅助驾驶事故的责任判定需基于“技术可行性+法律归责+用户行为”的综合分析,车企需在技术可靠性与用户告知义务上承担更大责任,而用户需严格遵循功能使用规范。随着L3级车型逐步落地,相关判例和法规的完善将成关键。

    当前阶段,希望咱们驾驶人不要过度依赖自动辅助驾驶,需要在充分了解系统功能边界后适当使用,并时刻保持注意力,准备随时接管。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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