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消费者报》:10月9日,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通告14批次抽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涉及:标称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玛”TDT2226Z、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马”TDT74Z、小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刀”TDT24301Z、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台铃”TDT777-1Z、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牛”TDR112Z、广东雅迪机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迪”TDR3180Z、天津睿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星钻豹”TDT31Z等。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整车质量;充电器与蓄电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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