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拼车作为一种环保又省钱的出行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特别是在长假期间,许多市民选择拼车返乡或在限号时利用顺风车出行。

最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官网发布了《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定义、要求、费用分摊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提出合乘服务的车辆每日服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该意见征求的时间为11月7日至15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详细定义了什么是顺风车,规定了可以提供合乘服务的车辆类型,同时对拼车费用的分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指出分摊费用应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如能耗成本和路桥通行费用。此外,还明确了合乘服务的实名注册制度,要求合乘信息平台对驾驶员进行背景核查,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
该征求意见稿还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强调私人小客车合乘是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合乘信息平台有责任确保线上注册的车辆和驾驶员信息与实际提供服务的一致,并对从事合乘服务的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背景核查。此外,该指导意见还提倡合乘服务提供者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合乘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以进一步提高合乘出行的安全性。

明确禁止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被用作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此举旨在防止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滥用,确保该服务的合法合规运行。对于违规行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被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合乘信息平台将不得再为其提供注册登记和服务。
这些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天津市在私人小客车合乘领域迈出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一步,也促进了绿色出行方式的健康发展,为市民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便利、经济的出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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