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判断标准)要看车辆当初购进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怎么抵怎么交,未抵扣简易交)
(1)如果购进车辆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则在销售时,按照汽车适用的增值税13%税率计征增值税。购买方如果不要求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增值税,销售方可不开具发票,凭合同申报无票收入。购买方如果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购进车辆时,因各种原因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如:当初购进车辆时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当初购进车辆时是营改增前的营业税纳税人,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在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车辆,根据当时税法规定,汽车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此种情况,公司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时,可以按照简易征收办法,按照3%征收率并减按2%征收增值税,但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获得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公司也可放弃按照减按2%征收,直接按照3%税率征收,这时就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也可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车辆还有其特殊性,车辆是需要过户的,而过户需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才能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以销售车辆除了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申报缴税外,销售方还需持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全部联次以及《转让二手车开票申请审批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持已经审批的《转让二手车开票申请审批表》、原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此项发票开具不用再重复计征增值税,仅用于后续办理过户手续的凭证。
二、所得税
销售汽车同时确认收入
三、印花税
汽车卖给个人免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中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备注中“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四、会计分录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现金
3、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销项税
4、损益结转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或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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