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关新能源汽车!
三部门官宣!2025年底前,免征购置税!
“找桩难”“公路充电难”
如何破解?
这场发布会全都说明白了!
一起来看!
我国新能源汽车
占汽车新车总量超1/4
6月21日,国新办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介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年销量从2020年的136.7万辆增长到2022年的688.7万辆,两年之间增长了4倍,新能源汽车已占到汽车新车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吹风会上介绍,今年1—5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0.5万辆和2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5.1%和46.8%,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7.7%,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新能源汽车
“找桩难”“进小区难”
“公路充电难”
如何破解?
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欧鸿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找桩难”“进小区难”“公路充电难”等问题,《指导意见》均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
针对“找桩难”
一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加快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另一方面,构建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充分接入的信息网平台。鼓励以省区市为单位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
针对“进小区难”
《指导意见》专门提出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在设施安装上,要求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二是在协调机制上,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
三是在服务保障上,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针对“公路充电难”
一是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拓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服务站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
二是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协同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在城市群、都市圈及重点城市间的通达能力。
财政部:新能源汽车
购置税减免政策
预计四年减税5200亿
辛国斌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率先确立了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接续制定面向2020年和2035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批复建立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和推进机制。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建立了结构完整、有机协同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产销量逐年攀高。
辛国斌同时指出,当前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日趋激烈,虽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产业仍存在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不足、全面市场化发展不均衡不充分、支撑保障能力优待提升等问题,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应对解决。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的主要方向,也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政策,鼓励企业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
许宏才介绍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9月1日起,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年、2020年、2022年先后三次将该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累计免税规模超过2000亿元,预计2023年免税额将超过1150亿元。除了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外,国家还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对纯电动汽车不征消费税。相关财税政策有力支持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许宏才表示,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决定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年底,减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并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税限额。初步估算,实行延长政策,2024-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规模总额将达到5200亿元。
6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表示,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素材来源:财务部网站、央视新闻、央视财经、红星新闻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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