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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宁交处罚﹝2023﹞0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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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2023-04-2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交运局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交处罚﹝2023﹞040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交处罚﹝2023﹞0402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9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违法事实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机关宁乡市交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4006166677H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400616667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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