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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许可证后应向行业平台传输订单、经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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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2022-07-22

    【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许可证后应向行业平台传输订单、经营等信息】财联社7月22日电,交通运输部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通过运政信息系统实时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供行业平台实时共享。未能实时共享的,应通过行业平台及时录入上传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应自次日零时起向行业平台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等基础静态数据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动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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