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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汽车、家电消费券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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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网2022-06-10

    为有效激发汽车、家电消费市场活力,快速拉动汽车、家电消费数据增长,我市相继出台了《滨州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滨州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组织发放汽车、家电等行业消费券。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汽车消费券

    1.如何申领汽车消费券?

    答:根据《滨州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将对在5月22日至6月30日之间(以购车发票为准),在滨州市购车的消费者给予消费券补贴,具体补贴内容和标准见《滨州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指南》。(可关注“滨州商务”公众号查看)

    该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目前,平台资料上传入口已经开放。消费者购车以后,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搜索“2022年山东省政府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选择“滨州市”,或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滨州市汽车消费券,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相关材料,等待后台审核。消费者上传资料的日期不得晚于7月31日。

    2.汽车消费券何时兑付到账?

    答:消费者完成资料上传后,后台将尽快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间原则上不晚于7月31日。审核通过后,平台将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

    3.在市外购车能否申领滨州市汽车消费券?

    答:在市外购车的,不能申领滨州市汽车消费券,消费者可向购车所在地咨询当地汽车消费券补贴政策。

    在市内购车但不在本次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不能申领滨州市汽车消费券。本次汽车消费券参与范围为市内88家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在市内购车但在省内挂牌的,可以申领滨州市汽车消费券。

    4.滨州市汽车消费券活动是否可以和各县市区专项汽车消费券叠加使用?

    答:近期,滨城区、邹平市、博兴县、开发区等县市区发放了专项汽车消费券。本次市级消费券和各县市区专项汽车消费券活动不冲突,可叠加享受补贴政策。县市区汽车消费券发放规则可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5.领取的消费券如何使用?

    答:市级汽车消费券领取成功后,消费者可在入驻银联商务的滨州市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加油站、汽车4S店等商户,进行购物、餐饮、加油、汽车装饰等各种消费。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具体商户名单由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确定,消费者可在云闪付个人消费券适用门店界面查看商户名单)

    二、家电消费券

    近期,滨州市制定出台《滨州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对在市内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定的消费券补贴。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家电消费券如何发放?

    答:本次家电消费券活动拟发放资金额度约400万元,数量约6000张,券面价值为300元至800元不等的家电消费券。本次家电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时间暂定6月中旬,消费券采取抢券形式进行发放,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消费券正式投放时间另行通知)

    2.家电消费券有哪些种类?

    云闪付家电消费券共12种组合,区分不同价格区间和叠加优惠,分别是:

    购买家电价格2000元(含)以上:300元(通用)、400元(通用+以旧换新)、400元(通用+县乡)、500元(通用+以旧换新+县乡);

    购买家电价格5000元(含)以上:500元(通用)、600元(通用+以旧换新)、600元(通用+县乡)、700元(通用+以旧换新+县乡);

    购买家电价格8000元(含)以上:600元(通用)、700元(通用+以旧换新)、700元(通用+县乡)、800元(通用+以旧换新+县乡)。

    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旧家电须为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之一;对在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门店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可使用县乡消费券,仅限四县消费者可使用县乡消费券,四县以外消费者不能使用县乡消费券。

    请消费者根据自己购买家电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抢券的种类。首先对应自己购买的家电价格,分为2000以上,5000以上,8000以上,再考虑自己购买的所在地是在市区还是在4县,再考虑是否有以旧换新,最终确定抢券的种类,不符合审核条件的消费券不能兑付使用。

    3.家电消费券如何使用?

    答:消费者抢券以后,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家电,按消费券发放标准等额抵减现金。

    家电“以旧换新”的,需提供商家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回收单》。该单据由商家保存,活动结束后提交银联商务审核,用于兑付资金。购买新家电与回收旧家电须为同一家商家。《旧机回收单》时间不得晚于7月31日。

    4.已经购买家电的消费者能否使用家电消费券?

    答:消费券只在购买时使用,已购买家电不能使用消费券。

    5.领取的家电消费券可以在哪些家电销售企业使用?

    答:本次参与商户范围为入驻银联商务的滨州市规模较大、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服务优质的家电销售企业,具体参与名单(由企业自主报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确定)可在云闪付APP消费券适用门店界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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