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了《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即日起,昆明市启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动汽车消费升级,促进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目标、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种类、新能源汽车消费券投放安排、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相关要求六个方面重点内容:
1、投放规模
新能源乘用车消费券额度为备案价格的20%,新能源物流车消费券额度为备案价格的5%。
也就是说,有了消费券,相当于买新能源乘用车打八折;买新能源物流车打九五折。
2、投放时间
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日期以开具购车发票之日为准)。


3、投放范围
活动期间在昆明市购买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昆明市落户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4、发放方式
拟购买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通过下载“春城e路行”APP,完成实名注册后申请拟购买的新能源汽车车型消费券。
那么
消费券如何领?
完整攻略往下看

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操作指南
一、 发放对象
拟在昆明购买新能源汽车并落户使用的消费者
二、 发放时间
活动上线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 发放渠道
“春城e路行”APP
四、 消费券使用时间
自活动上线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 客户端操作步骤
1
第一步:下载“春城e路行”APP,完成用户注册并登陆;

2
第二步:进入APP首页,点击顶部宣传图,进入消费券首页;


3
第三步:选择新能源汽车品牌,点击“领取消费券”按钮,领取对应车型的消费券;


4
第四步:进入“我的-消费券”,找到需要使用的消费券,查看对应车型的销售门店,并进入销售门店购买指定车型;



5
第五步:用户购买指定车型后,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并点击“立即使用”按钮,填写用户信息、车辆信息、车牌信息,完成消费券的核销。


新闻多一点
昆明拟奖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企业2549万元

云南能投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充电区。
12月16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昆明市2019年-2020年9月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昆明拟对27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给予奖补,资金总额逾2549万元,以加快昆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按照《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对在昆明市投资建设、通过验收,且对社会运营、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的充换电设施、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等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25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在主要街道路边、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建设的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按照20万元/座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此次符合申报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共27家,涉及98个站点(含示范站54座)、1349个充电桩。按照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直流充电桩250元/千瓦、集中式充换电站2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贴。
为公平、公正、准确有效地补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发改部门会同相关机构,对申报企业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合规性审查,对项目完成情况现场核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根据入网数据,再次对站点(含示范站)、充电桩进行核查。对符合奖补规定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7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共计2549.2366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构建良好、稳健的产业发展环境,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充电服务,上述部门将在3年内不定期对获得补贴企业的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查实后将收回全额补贴资金,并对企业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12月16日-12月22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发展改革委(0871-63960651)、市财政局(0871-63550711)进行电话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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