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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发布

    我们接受委托,对一家房地产进行税收风险排查,发现该公司去年花了400万元买了4辆奔驰,今年又花了680万元买了4辆保时捷,我问会计,你们公司买这么多车干什么?会计对我说,我们公司这两年发展太快,买这些车是为了满足办公的需要。   我问会计,你确定是为了满足办公的需要吗?大家都是业内人士,你还不对我说实话?   会计笑了笑说,这两年我们公司挣了不少钱,买车是为了抵税。   我对会计说,买车确实可以抵税,就拿你们公司这两年买的车辆来说吧,可以抵减的税收如下: 1、增值税。 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按照规定抵减销项税额; 可以少交增值税=(400+680)/(1+13%)*13%=124.25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3个税种,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增值税少交了,它们自然也可以少交。 可以少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附加税=124.25*(7%+3%+2%)=14.91万元; 3、企业所得税。 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以不含增值税的车辆购置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然后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折旧,税收上规定,折旧年限不得低于4年。 但是,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累计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400+680)/(1+13%)*25%=238.94万元。   综上所述,你们公司购买的1080万元的车辆,可以直接少交税金=124.25+14.91+238.94=378.1万元,另外,由于这些车辆入的都是你们公司的公户,那么这些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等,都可以计入你们公司的成本费用扣除,进一步冲减应纳税所得额,少交企业所得税。   会计得意地说,你说得很对,怎么样?我们老板的这一招很高明吧?   我对会计说,我还没说完,你们老板的高明之处不止这一点!   一、买车成本抵减个人所得税。   你们公司的股东有4个,全部都是自然人,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从其投资的境内企业取得分红款,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据我测算,你们公司现在开发的这个项目,3年后可以全部结束,净利润应该在2000万元左右,你们公司购买的这些车辆,可以让公司的净利润直接减少(1080-124.25+14.91)*75%=728万元,可以减少分红环节要交的个人所得税=728*20%=145.6万元,加上前面计算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这1080万元的车辆,至少可以给你们公司的老板带来378.1+145.6=523.7万元的税收利益。   二、车辆抵债。   你们公司目前还有大量的工程款未支付,不排除老板们用这些车辆去抵工程款。   如果真让我说准了,你们老板拿这些车去抵工程款的话,给你们公司带来的利益会更大。   会计说,对对对,去年买的4辆奔驰车,我们老板抵出去了3辆了,抵了390万元。   我问会计,不对啊,我没看到你们账上没有这390万元收入啊?   会计说,我们老板和施工方直接签了个抹账协议,这390万元没入账!   我对会计说,你们这样做是错误的,你们公司购买车辆用来抵税,本来就是钻了税法的空子,有点投机取巧的意思,因为有政策规定,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但是,你们公司用3辆奔驰车抵工程款390万元,企业取得抵债车辆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你们公司应当以390万元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你们公司现在不入账,就是在偷税漏税,一旦被查到,要补缴税款和税收滞纳金,还有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另外,需要提醒一下,一般纳税人购进车辆时已按13%抵减进项税额了,如果购买方(施工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用于进项抵扣,则销售方(你们公司)不再适用税率减免政策的,需要全额申报纳税,税率为13%。   会计说,你说的这个我也明白,但是,我们老板不让入账,我也没办法啊!这样吧,咱们两个一起去和你们老板说一下吧,如果他还不同意交税,以后有责任也怪不到我头上!   唉,叫我去有什么用啊?你说的老板不听,我说的他就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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