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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换证可以提前多久办?

    这种情况,你遇到过吗?

    蜀黍表示:其实大家可以不必如此纠结,因为有多项交管业务都可以提前办理!

    这些业务可以提前办理:

    1、驾驶证可以90天提前换证

    每一张驾驶证上都标明了有效期限,驾驶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前换领驾驶证。

    根据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机动车可以提前3个月年检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年审业务。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打个比方,小张的机动车年检时间是11月20日,那么按照规定,他在9月1日后任意一个工作日都可以去办年检业务。但有一点要注意:行驶证副页如果签注满了,也需要换证,而且zui好在车辆年检前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行驶证出现以下情况就需要换证。其中副页面签注满了也属于需要换领的情况。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如果你拿着一个副页签注已满的行驶证去上线检测(根据2018年“放管服”政策,6年免检车辆无需签注行驶证),那么检测站的工作人员会提醒你先去办理行驶证换证,再进行上线检测。

    二、限时30天内办理的业务

    1、70岁以上老人和残疾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A、B类驾驶证持有人,及发生重大责任shi故驾驶人接受审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shi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shi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校车驾驶人接受审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九十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shi故案例警示教育。

    4、驾驶人联系电话、地址、从业单位信息发生变化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从业单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5、机动车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shi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6、机动车所有权变更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三、限时10天内办理的业务

    1、改变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和车架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di一款di一项至第三项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的;

    更换发动机的;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现在你知道这些常见交管业务,应该在哪个时间点去办理了吗?请一定在有效期限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从容选择办事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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