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白:
引用车友群里的一句话“又不是不能开”,怒气值从一周也即将恢复平静,但是冷静没任何联系处理,最终应验了那句话“任何投诉的升级,都是得不到处理而导致的”。
购车经历:
2022年6月7日 在苏州汽车销售公司购车。公司开票名称【上海颐炜郦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8日 车辆登记注册
附1:机动车登记证书
用车经历:
1.2022年6月7日 【购车当天】空调不制冷,进入苏州中升沃尔沃4S店维修。
有工作人员聊天记录,暂不上传。
2.2022年7月-8月期间,空调偶尔性不制冷,进入盐城东昌沃尔沃4S店维修。
经历车辆断电2次恢复正常,最终更换电子膨胀阀恢复使用至今。
附2:维修结算单
3.2022年9月期间,车辆网络故障,无法联网,进入盐城东昌沃尔沃4S店维修。
更换TCAM模块,恢复使用至今。
附3:维修结算单
4.2022年3月期间,车辆快充无法充电,进入上海永达沃尔沃4S店维修。
故障未排除,慢充开回盐城东昌沃尔沃4S店继续维修,期间维修10天。
更换BDU,恢复使用正常。提车后2小时前往快充,又爆快充无法充电,工作人员现场维修正常至今。
附4:维修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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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故障中细节:
1.本着对车辆信任,在快充故障无法充电,天真认为是充电站中充电枪的问题。连续更换8个充电站,21把枪。
2.快充维修正常交车2小时后,又出现快充无法充电故障。
3.车辆点亮15%从启东下高速,在市区不断停车找充电站,尝试快充。直至车辆2%,告知启东本地无授权维修,最近授权维修店在上海浦东。
4.极星汽车配件更换极高,电池54万。
5.联系极星厂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3号】第二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零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补偿。
附:维修结算单。为期2周主动联系极星厂家主张车主合法权益,反馈已联系经销商。经销商仅致电本人一次,了解情况,其余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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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1.极星厂家有法不依2.遇事推诿3.汽车约半年期间,更换配件3次,维修周期合计达2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