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楼主
    JYANFIRST头像JYANFIRST头像

    JYANFIRST

    领克03 PHEV车主·车龄2年

    • 车评创作力LV1车评创作力LV1
    • 精英创作者LV2精英创作者LV2
    • 懂车评论员LV1懂车评论员LV1
    • 持之以恒LV5持之以恒LV5
    • 懂车智多星LV3懂车智多星LV3
    • 内容鉴赏官LV4内容鉴赏官LV4

    领克03phev pro种草篇

    2022-07-09发布于:领克03 PHEV车友圈


    已经开了一年21款的03phev,对其表现十分满意,无论是外观还是性能,还是处于满意的状态,这篇主要是想分享一下这一年我对这台车的一些想法和“升级”情况。


    首先说说使用的体验吧,这台车有动力电池,意味着车更重,重心更低,起步更平顺,油耗更低,动力更猛,对我来说是不可多得的一台车,对于观望者来说,更是,因为它已经没得买了,相信领克有后期的安排,以后一定会再出03phev的。

    但是,再也没有三缸180匹加80匹电机的03phev,再也没有与3届wtcr冠军相同外观的03phev,再也没有搭配7速双离合的03phev。车友实测0到100加速7.01秒,在3秒破百的电车时代,04phev有点对不起这块绿牌,但是在汽油车的时代,这个加速简直逼近“赛道级”(不p图的情况下),在法规的情况下,这个动力储备算是非常充足,超车加速的情况下操作起来也更有信心。

    再就是稳定性,有中置电池的加持,更低的重心,在高速上获得更加稳定的表现,这是我对这台车满意的另一个点,稳定的巡航表现,充足动力的后段加速,良好的nvh,加上不错的音响,在路上简直就是享受,加上acc,真的让我感受到科技带来的方便,必须家里的车,感觉这台才是当代汽车。

    说的再多也不能掩盖我对这台车的满意和喜爱,那它到底有没有缺点呢,其实也是有的。


    第一就是电池布局导致第二排中间出现一个高起的储物盒,这是它明显的缺点,但是这个东西对我是否有影响,其实影响很小,主要这台车平时就是我和我老婆出行用的,后排基本就是放包和杂物,一年时间,后排坐满3人的机会不到5次,而实际真的要坐五人,中间那位除了有点变扭,舒适度其实还是可以的。再说平时坐一两个人在后排,我都会把中央扶手打下,营造出4座车感觉,反而显得高级(我自己认为的高级)


    还有就是这台车保有量太少,对于特定的配件没有厂家开发生产,比如后尾箱垫,我就是买03的尾箱垫自己裁切掉一部分,才放得下后尾箱。其次就是脚垫,4s垫送的“全包”脚垫用了一段时间是在不喜欢,后面想换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3w的稍微有点贵,后面买了03的脚垫,发现4张垫子3张都是可以完美放下的,唯一不足的就是副驾的空位和03燃油版不一样


    说实话这些缺点真的有点“鸡毛蒜皮”,有人觉得车机是问题,但是只要稍微研究一下,现在对我来说不算是缺点。


    接下来我想谈一下我对这台车的“升级”的地方


    车拿回来第一时间把窗上的镀铬条贴成磨砂黑,这样我的黑武士风格成功了一大步。


    然后就是前铲轮毂后包角,前铲后包角都是淘宝买的abs水转印,外观磨损件,想着便宜点就行,不过后面我有条件还是想换好点,纯碳的买不起,估计换个abs双包边1:1的还是可以的。轮毂买的是迈斯盾的铸造轮毂,纯黑高亮多辐条,黑武士风格重要的一步。


    熏黑灯膜,火山灰车标,碳纤尾翼这是外观改装的重要一步,我还定制了一个phev的字标,因为贴了“+”号,所以phev标换了个位置


    还换了黑镀铬火山灰车头标,不过没有拍好实车


    远拍一张车尾


    车外说完开始说一下车内的,贴了两个领克给的公仔,华为快充的无线充电器,碳纤贴,简直变成了贴纸玩家,我感觉我会慢慢的贴越来越多的贴纸。。。


    方向盘贴了碳纤维贴纸,有的车友换了碳纤方向盘,但是我想了想还是不换了,这个蓝色的缝线还是很好看的,主要就是方向盘中间没有新款03好看,看多了像一个大包子一样臃肿。还有买了sawanini的铝合金换挡拨片,增加了一点战斗气息。


    铝合金的号码牌,这个cyan蓝太好看了,质感也非常赞


    车内的香薰用的也是领克商城的,颜值和味道都很不错,不过一度怀疑我是不是没有弄好,一年了,好像还有很多


    “揸得领克 捞乜都得”广东人喜爱水牌,挺好玩的


    剩下的就是比较个人爱好的贴纸了,存在的意义自己知道就行,好不好看其实不重要。

    说到这里,总算说完了,这台车我还是非常喜欢的,买它存在很多很多的运气,但是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或者问我后不后悔,我肯定是毫不犹豫还会选它,希望03phev能够陪我更久更久









    作者提到的车系:


    回复楼主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