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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重启”路边停车收费,车主“未交费”交警将不再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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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观城2025-08-28

    时隔大半年,珠海路旁停车收费“重启”。

    这两天,有市民拍下视频和照片,称收费由此前的咪表改为了人工,计费标准不变。

    不过,还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根据今年6月30日修正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25修正》(下称条例),删除了“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处罚条款。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车主如未缴纳停车费,交警将不再进行200元的罚款。


    半年后“重启”收费

    路旁停车不收费这事儿已经有段时间了。

    在6月份那篇《珠海,停车咪表是否正沦为“摆设”?》的留言区,有网友说从年初就开始不收费了。

    这在珠海不少车主中间算是“公开的秘密”,路旁停车不扫咪表计时码的大有人在。

    不过,这两天收费“重启”。

    有网友25日收到“收费泊位停车告知单”,上面有收费二维码。

    在下方的“温馨提示”中写着: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首半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半小时收费3元,夜间按次5元封顶。

    这个计费标准与此前咪表计费一样,相当于第一个小时5元,后面每小时6元。

    网友“尖峰自驾旅行.张东荣”发视频,称目前为人工收费,他与打印收费单的师傅聊了一下,知道其工作时间是早8点到晚8点。

    根据南方都市报今年2月24日报道,珠海出让20年路内停车经营权,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珠海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中标。

    首期出让停车泊位共23798个(包括存量停车泊位和新增停车泊位),停车泊位出让费为7.32亿,单个停车泊位经营权年度有偿出让费最低价为1538元。

    珠海路边停车费过高这事儿广受诟病。

    观城哥和身边不少朋友近些年已开启“非必要不开车”模式,市区范围内出行基本以坐公交、叫滴滴为主,折算下来比开车+停车省不少。

    从促进消费的角度来说,过高的停车费无疑起到了“反作用”,也与市政设施的“公益性”相去甚远。


    “未缴费”不再罚款200元

    跟之前不同,以后交警将不再对路边停车“未缴费”的车辆罚款200元。

    在珠海此前的《条例》中,第七十条“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的罚款”的第七款表述是“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者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

    而根据6月30日修正的《条例》,第七十条第七款的表述已变成“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删除了路旁停车不缴费的内容。

    长期关注路边停车问题的珠海律师孙农,在此前文章《全广东车主都该感谢这两个珠海人》的文末留言,收获333个网友的点赞。

    孙农律师昨日对观城哥说:“划定的咪表停车位置是合法停车,不交停车费属于民事争议,不能进行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没缴费,车位管理公司作为与车主平等的民事主体,只能通过协商、民事起诉等途径来解决,行政单位一概不准介入。

    孙农律师进一步表示:

    “公权力不能为公司站台,交警也不应该背这个黑锅。”


    不缴费会影响个人征信?

    在车主收到的“收费泊位停车告知单”上,“温馨提示”的第三条写着:

    停车收费管理单位对停车欠费累计记录并将依法追收,为免对您的信用造成不良影响,请及时结清。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观城哥说,他认为这一条“属无效无意义威胁”

    他解释说,个人信用是否有不良影响,车位管理公司无权决定,行政机关也只有在公务员录用等特定情况下、遵循法定程序和权限范围才可以进行“征信审查”。

    “个人征信需要经过司法程序后才可能会产生影响。”这位律师说,这个标准很高,立案阶段没有影响,只有在“判决后拒不履行”才可能有影响。

    因此,车位管理公司的“温馨提示”是“越界和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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