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陵川县2025年第二轮商业消费券
一
活动主题 “春启惠民 乐购陵川”
二
发放规模及发放时间
本次数字消费券发放规模为266万元。
发放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3日,消费券通过电子券和纸制券两种形式发放,其中电子券发放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31日,纸制券发放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3日。发放过程中,根据消费市场实际灵活调整。
活动期间,除汽车券外,其他票券当日投放,投放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开始,当日22:00前有效,当日未及时核销票券,资金回笼后次日滚动投放。活动期间资金核销达到上限,活动同步结束,本轮核销完成后的剩余资金滚动到下轮使用。
三
消费券类型及标准
(一)数字消费券
1.零售通用A券:满50元减8元,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30元(同一面额票券,单用户每日限领取、核销1张,活动期间单轮次限3次机会)。
2.零售通用B券:满50元减8元,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30元(同一面额票券,单用户每日限领取、核销1张,活动期间单轮次限3次机会)。
3.住餐文旅券:满50元减8元,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30元。(同一面额票券,单用户每日限领取、核销1张,活动期间单轮次限3次机会)。
4.加油券:满50元减8元,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30元。(同一面额票券,单用户每日限领取、核销1张,活动期间单轮次限3次机会)。
5.珠宝、电动自行车券:满2000元减200元,满3000元减300元,满5000元减500元。(同一类型票券,单用户每日限领取、核销1张,活动期间单轮次限2次机会)。
(二)汽车消费券
1.新能源车:
第一档:发票金额3万元(含)以上6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800元;
第二档:发票金额6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2000元;
第三档: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3000元;
第四档: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每辆车补贴5000元。
2.燃油车:
第一档:发票金额3万元(含)以上6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600元;
第二档:发票金额6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1000元;
第三档: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2000元;
第四档: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每辆车补贴4000元。
(三)家电、家装、数码类商品执行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1.家电以旧换新:
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家电类产品,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家装焕新:
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家装类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价格)的15%予以补贴,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20%予以补贴。每人累计最高补贴18000元。
3.数码3C类以旧换新:
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数码3C类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
发放及使用范围
(一)领取对象
凡在陵川县消费的消费者均可领取,列入核销范围内的商户均可使用。
(二)使用范围
汽车消费券商户名单可在消费券页面查看;其他消费券商户名单可在云闪付发放平台内“陵川县商业消费券”——“商家须知及名单”活动主页查看。
五
消费券发放、领用流程及规则
(一)零售通用A、B券、住宿餐饮零售券、加油券。
消费者登陆云闪付APP,在首页面进入“本地精彩—晋城消费券—陵川县商业消费券”活动页面,实名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抢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持券人员可在云闪付APP首页—“我的”—“优惠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申领者可在活动页面下方查看消费攻略。
1.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出示付款码进行核销消费。
2.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核销1张消费券。
3.参与活动的商家应主动为消费者足额开具发票,消费者应主动索票。
4.当已核销消费券的原订单发生退货时,参与商户要按原销售渠道办理,退货后消费券作废,不能再次使用,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按照比例退回资金池。
(二)汽车消费券
汽车消费券以纸质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本人凭身份证到县商务局登记领取,先到先得。个人消费者需在陵川县范围内依法经营的纳入核销范围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并在陵川缴纳购置税。
参与商家要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申请补贴资金的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购置税凭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销售企业收付款凭证等资料。
本次活动期间的购车用户,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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