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促消费活动包含两种类型:
“乐享宁国”普惠消费券
汽车促消费
消费券今天18:00开抢
活动名称:徽动消费·乐享宁国
活动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30日
发放对象:全体在宁人员(企业及法人除外)
重点活动:本次促消费活动总额度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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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享宁国”普惠消费券
补贴标准
此次普惠消费券专场活动补贴总金额为200万元。消费者前往活动参与商户进行消费时,根据单笔消费金额按比例进行满减:
满300减¥60
满200减¥40
满100减¥20
3月21日18点开始,领取后3天内可用,每3天为一期,第4天18点可领下一期消费券。每个消费者不同面值限领1张,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使用完毕或截止活动结束时间,活动自动终止。
活动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乐享宁国”普惠消费券活动参与方式如下图:2
汽车促消费
补贴标准
此次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总金额为100万元。活动期间,消费者前往参加活动汽车经销单位购置7座(含7座)以下新能源汽车,根据购车发票(本地开票)金额,给予以下补贴:
5万元(含)-10万元的,给予消费者补贴0.3万元/辆;
10万元(含)-15万元的,给予消费者补贴0.5万元/辆;
15万元(含)-20万元的,给予消费者补贴0.6万元/辆;
2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消费者补贴0.8万元/辆。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购车补贴(企业、单位购买车辆不享受此补贴)
补贴程序
补贴由汽车经销单位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机动车登记等相关购车行为结束后给予补贴。本次活动补贴采取先购先报先补原则,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使用完毕或截止活动结束时间,活动自动终止。原则上以消费者购车发票开票时间和申报时间作为享受补贴的先后排序。消费者完成交易后,汽车经销企业应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及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补贴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宁国市商务局,商务局复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如有符合补贴标准,因汽车经销企业未及时申报,导致消费者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的情况,由汽车经销企业负责。
补贴佐证资料
①购车发票(本地开票,发票开具日期需与活动时间相符);
②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③消费者身份信息(身份证、银行卡等);
④消费者购买车辆信息(购车合同、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明等)
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3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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