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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时停车优惠来了!济南发布通知,2月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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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2月4日),济南市发布通知,对济南火车站、济南遥墙国际机场等在内的七个交通枢纽停车场实行短时停车优惠。



    通知全文如下: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市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短时停车优惠的通知

    济发改成本〔2024〕46号


    各相关交通枢纽停车场执收单位: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停车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方便市民群众停车,现就济南火车站、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济南长途汽车西站等我市七个交通枢纽停车场短时停车优惠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上七个交通枢纽停车场对各类车辆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含15分钟)的实行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间继续停放车辆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时收费。


    二、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的,要在以上优惠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鲁政发〔2023〕13号文件“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驶离的,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不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


    二是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超过15分钟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


    三是每日在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提供首个2小时免费停车时长后,再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直至达到每日的单日最高限价。


    三、鼓励在以上短时停车优惠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停车优惠力度,方便市民群众停车。


    四、各交通枢纽停车场执收单位应在停车场入口等显著位置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4年2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以往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我市其他交通枢纽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优惠措施继续按照《关于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3〕230号)《关于落实鲁政发〔2023〕13号文件有关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优惠措施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4〕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政策解读:


    《关于我市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短时停车优惠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1月28日,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济南市停车条例》;2024年1月20日,《济南市停车条例》获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并自202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济南市停车条例》相关规定要求,为减轻市民群众短时停车经济负担,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短时停车,提高车位周转率,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我市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短时停车优惠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鲁政发〔2023〕13号)、《济南市停车条例》《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6号)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济南市停车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减轻市民群众短时停车经济负担,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短时停车,提高车位周转率。


    四、重要举措


    (一)适用停车场范围。济南火车站、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济南长途汽车西站等我市七个交通枢纽停车场。


    (二)短时停车优惠措施。对各类车辆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含15分钟)的实行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间继续停放车辆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时收费。


    (三)明确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收费优惠规则。在落实15分钟短时停车优惠措施的同时,要严格按照鲁政发〔2023〕13号文件“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规定要求。




    一是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驶离的,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不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


    二是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超过15分钟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


    三是每日在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提供首个2小时免费停车时长后,再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直至达到每日的单日最高限价。


    (四)其他要求。鼓励在以上短时停车优惠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停车优惠力度,方便市民群众停车。


    五、关键词诠释


    交通枢纽是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的交叉与衔接之处,共同办理客货的中转、发送、到达所需的多种运输设施的综合体。主要分为:公交枢纽、铁路枢纽、航空枢纽、港口枢纽等;主要承担换乘功能、转运功能、服务功能、信息功能、安全功能等功能。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本监审处(收费管理处),赵鹏飞,51708531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记者高莹、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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